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4-00051 | 分 类 | 政策文件 综合政务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23 |
标 题 | 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选招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4-00051 |
分 类 | 政策文件 综合政务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23 |
标 题 | 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选招工作的通知 |
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选招工作的通知
苏体人〔2024〕11号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市体育局,南京体育学院,机关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体育局优秀运动员选招办法》、《省体育局运动员招录及退役办理程序》和《江苏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选招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选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招对象
(一)省优秀运动队试训运动员。
(二)省优秀运动队招聘进队运动员。
二、计划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30日前)
1.计划。各训练单位制订运动员选招方案,包含选招运动员工作小组和专项素质技能测试专家小组、运动员选招计划和专项素质技能测试方案。
2.提名。项目教练组根据运动员集训情况提出可参加试训选拔人员名单,由项目中心(队委会)集体研究,训练单位研究确定参加选拔测试运动员名单并公示,并在江苏省体育统一身份论证平台运动员信息系统中申请办理。
3.初审。各单位将运动员选招方案、运动员编制情况统计表和公示情况说明,报省体育局审核。
(二)考核阶段(5月1日-6月2日前)
1.测试。组织思想政治品质考核、专项测试、反兴奋剂准入考核、文化考试(考试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身体素质测试由训练单位统一进行,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对考核实施情况进行全程检查督导。
2.体检。根据《江苏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选招体检标准》要求进行体检,须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并提供体检合格证明材料。
3.政审。对通过各项测试和体检的拟招聘进队运动员进行政审。
(三)提交阶段(6月21日前)
各训练单位组织拟选招运动员材料申报,在江苏省体育统一身份论证平台运动员信息系统中录入拟选招运动员材料信息。
(四)审批阶段(6月28日前)
1.复审。省体育局各职能部门对上报的拟选招运动员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局党组会审议,研究确定选招运动员名单。
2.公示。对拟选招运动员名单进行公示。
3.报批。试训运动员经省体育局批准,由各单位与试训运动员签订试训合同。招聘进队的优秀运动员由省体育局报省人社厅批准,由各单位与优秀运动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三、组织领导
成立省体育局优秀运动员选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运动员选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少军
副组长:刘彤、范金华
成 员:人事处(对外合作交流处)、竞技体育处、综合业务处(行政审批处)、青少年体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省体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及训练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对外合作交流处),负责优秀运动员选招日常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运动员选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科学、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运动员选招标准和体检项目,规范工作运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二)根据《省体育局关于加强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编制管理的通知》(苏体人〔2022〕27号),各单位要严格编制使用,在各项目编制内选招运动员,不得超编制上报。
(三)拟选招运动员在外省注册的,不得上报。
(四)拟选招运动员思想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不达标、反兴奋剂准入考核不通过的不予招录。
(五)严格选招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六)系统上传扫描材料要规范、准确、齐全,纸质材料在选招文件下达后统一整理归案。初审材料上报电子版。
11.政审函.docx
江苏省体育局
2024年4月19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