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036/2024-00121 分        类 政策文件 体育产业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4-10-21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036/2024-00121
分        类 政策文件 体育产业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4-10-21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

省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 15:28浏览次数:

苏体经〔2024〕61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文广体旅局、教体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职业体育发展,满足人民对高水平职业联赛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奖补细则》,经研究,决定开展俱乐部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职业体育俱乐部申请奖补资金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俱乐部根据上一赛季(2023赛季或联赛已结束的2023-2024赛季)参加的全国高级别职业联赛成绩申请奖补资金,除足球、篮球(CBA、NBL)外,其他运动项目联赛最后两名不予奖补;

  (二)俱乐部上一赛季没有被降级,且继续参加下一赛季联赛;

  (三)符合《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奖补细则 》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并按照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申请表;

  (二)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申报承诺书;

  (三)职业俱乐部2023赛季或联赛已结束的2023-2024赛季成绩证明;

  (四)所申报赛季职业联赛的竞赛规程;

  (五)申报单位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体育产业统计名录库入库截屏,以及申报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八)对照《江苏职业体育俱乐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提交自评价报告。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本年度俱乐部奖补资金实行线上申报,其中单位申报(单位信息注册、项目信息填报)、县级审核、市级初审等程序需通过“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直报系统”完成,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份,汇总上报至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

  (一)单位申报

  1.单位信息注册。

  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18时前登录江苏省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jsstyj.jiangsu.gov.cn/),进入首页“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直报系统”模块完成申报单位信息注册,并提交县级体育部门审核,逾期未注册审核通过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系统自申报通知印发之日起开放,上一年度已完成信息注册的单位也需更新完善单位信息)。

  2.项目信息填报。申报单位注册信息经县级体育部门审核完成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项目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8时整,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在线上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份报至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省直单位的申报材料于上述时间报送至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其中《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申报表》须为系统导出打印,申报单位须对纸质申报内容和线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进行书面承诺。

  (二)县级审核。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及时做好辖区内项目申报组织,并在申报系统内完成申报单位信息注册审核和申报项目信息审核推荐等工作,并推荐上报至市体育局。

  (三)市级初审。各设区市体育局按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并核查是否符合《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奖补细则》第六条规定奖补条件。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收集的纸质申报稿和电子稿报送至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并同步完成线上审核上报。

  (四)省级评审。省体育局组织社会信用审查、申报材料初审,根据《江苏职业体育俱乐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对各俱乐部开展年度考核,结合考核结果形成奖补方案,报省体育局党组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做好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二)申报并获奖补单位应遵守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对立项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建立项目实施台账,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以备后续过程检查和绩效评价检查。

  (三)对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财务数据等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及以后三年申报资格,并将严格按照《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奖补细则》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收回其所获得的专项资金。

  附件:1.江苏省职业体育俱乐部参加全国高级别职业联赛目录.docx

            2.江苏省职业体育俱乐部奖补标准.docx

            3.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申报承诺书.docx

            4.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申报表.docx


  江苏省体育局

  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陈  艳 吴春根025—51889122  51889737)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印发



附件1:苏体经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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