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036/2025-00045 分        类 政策文件 体育产业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4-10
标        题 关于补充征集2025年5-7月“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036/2025-00045
分        类 政策文件 体育产业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4-10
标        题 关于补充征集2025年5-7月“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的通知

关于补充征集2025年5-7月“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0 17:37浏览次数:

苏体经〔2025〕20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体育局关于落实<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相关工作的通知》(苏体办〔2025〕2号),现就做好2025年5-7月“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征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赛事

  征集赛事除须满足《省体育局关于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实施方案》要求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赛事于2025年5-7月举办,已明确具体办赛时间和办赛主体,未完成政府采购及8月份以后赛事暂不纳入征集范围,2025年1月已上报赛事不重复征集;

  (二)赛事须有竞赛规程、赛事相关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三)在本次申报截止日前已完成“江苏省体育赛事活动名录库”登记,并完成市级确认;

  (四)国际重大比赛必须是体育总局主办或共同主办的重要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官方国际体育组织主办或授权主办的重要国际体育赛事活动、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的跨省(区、市)重要国际体育赛事活动;

  (五)路跑赛事的规模人数以上报体育总局赛事计划中全程和半程总人数为准,未达到路跑赛事要求的健康跑、行走类路跑赛事不得申报群众赛事;

  (六)群众赛事分为群体赛事和青少年赛事,其中奥运会竞技体育类青少年赛事(含武术)申报青少年赛事类,其他申报群体赛事类;

  (七)除国际重大比赛外,已纳入省体育局其它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赛事,此次提振消费赛事奖补资金中不再安排,或者纳入此次支持范围的赛事不得再申报省体育局其它专项资金支持。

  二、提交材料

  赛事举办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2025年“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活动征集登记表》;

  (二)赛事举办期间拟开展促消费活动方案;

  (三)赛事竞赛规程、相关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路跑类赛事以提前上传至“江苏省体育赛事活动信息管理系统”赛事资料为准,赛事清单征集不需要提交);

  (四)政府采购赛事应提供政府采购协议或加盖市(县)体育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情况说明(包括零元采购赛事)。

  三、征集程序及其他

  (一)赛事举办单位将相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属地原则于2025年4月17日前报送至各设区市体育局;

  (二)请各设区市体育局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材料预审,统筹推荐符合条件和资料齐全的赛事,于2025年4月22日前将赛事材料和《2025年“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推荐清单》(附件5)报送至省体育局,并在“江苏省体育赛事活动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赛事审核确认工作;

  (三)本通知明确事项或要求适用于所有纳入“跟着赛事去旅行”清单赛事。

  附件:1.2025年“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活动征集登记表.docx

        2.2025年“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举办单位提交材料指引.docx

        3.2025年“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指导员提交材料指引.docx

        4.奥运会竞技体育类项目清单.docx

        5.2025年“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推荐清单.docx


  江苏省体育局

  2025年4月9日


  (联系人:同苏体办〔2025〕2号)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印发



附件1:苏体经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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