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036/2025-00035 分        类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3-14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省配健身器材采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036/2025-00035
分        类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3-14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省配健身器材采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省配健身器材采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4 08:46浏览次数:

苏体群〔2025〕8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

  经省体育局党组会研究同意,2025年省级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管理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仍将以转移支付方式直接下达至各设区市体育局,由各设区市按照既定任务组织健身器材和相应服务的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

  2025年分配给各设区市的专项经费共5000万元,为支持各地持续开展室外全民健身设施管护专项治理,实施室外健身设施夜间“点亮工程”(为缺乏照明的各类球场增设灯光设施)、“国球进社区、进公园”等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达到安全使用寿命或损坏严重无法正常使用的室外健身器材进行更新,配建一批乒乓球台、篮球架,新建改建一批灯光球场,以及根据实际情况采购验收、管护、数据采集等服务。在更新到期器材时,应优先考虑农村地区、公园绿地、老旧小区改造。

  二、额度分配

  根据各设区市上报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需求情况,2025年拟支持各设区市配建一代健身路径1223套、篮球架1166个、乒乓球台1317张、灯光球场(改建)199片、笼式灯光球场(新建)9片、二代健身路径11套、儿童运动环境配套器材2套,结合区域经济差异,作如下分配:

序号

设区市

一代健身路径(套)

篮球架(个)

乒乓球台(张)

灯光球场
(改建)(个)

笼式灯光球场(新建)(个)

二代健身路径(套)

儿童运动环境配套器材(套)

金额合计(万元)

1

南京

60

250






250

2

无锡

87


55

22




300

3

徐州

140

45

120

27




485

4

常州

56

35

20

10

1

2

2

300

5

苏州

50

71

92

23




250

6

南通

100

42

84

11




325

7

连云港

122

100

100

15

3



510

8

淮安

124

68

76

50




510

9

盐城

146

220

190





510

10

扬州

120


80

9




350

11

镇江

90

50

100

10


3


350

12

泰州

60

185

200

22




350

13

宿迁

68

100

200


5

6


510

合    计

1223

1166

1317

199

9

11

2

5000

备注:测算标准为一代健身路径2.5万元/套、篮球架0.4万元/个、乒乓球台0.3万元/张、灯光球场(改建)3万元/片(6组灯具、每组5000元,含灯杆)、笼式灯光球场(新建)30万元/片、二代健身路径15万元/套、儿童运动环境配套器材25万元/套。

  三、工作要求

  (一)专项经费的使用须严格遵循《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管理)项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所有的采购工作原则上由设区市体育局统一组织。

  (二)一代健身路径原则上按照10件套标准进行采购,即告示牌、肋木架、天梯、双位漫步机、四位蹬力器(两组双人位)、上肢牵引器、三位扭腰器、腰背按摩器、太极揉推器,如受安装场地大小限制,可按实际情况调整单套器材数量,也可结合实际需求调整部分器材种类,因地制宜,合理配建,注意关注“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新建改建灯光球场应采用球场专用灯具,照度符合国际标准,光照度均匀,灯光柔和不刺眼,确保满足场地照明需求。配建乒乓球台原则上每个站点不少于两张。儿童运动环境配套器材应采用环保材料,严格遵循安全标准,确保儿童运动时的安全。

  (三)各设区市组织实施器材采购工作时,须严守清正廉洁底线,拒绝“打招呼求关照”,依法依规完成项目采购,不越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采购程序,合理设置技术参数,严格制定准入条件,把好器材质量关。所采购器材须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如采购时新标准出台则按新标准执行),并通过经国家批准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

  (四)各设区市应在省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信息平台“二维码管理”中下载全省统一的器材二维码,并要求供应商将器材二维码以钢印铭牌的方式安装在每件器材上。在安装器材时,同步将站点和器材详细信息按要求录入省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信息平台,并绑定二维码。

  (五)各设区市在完成器材采购工作后,剩余资金应优先采购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验收服务,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器材质量和安装场地是否符合要求、安装地点是否合理且无安全隐患等,验收合格后方可配建和投入使用。各设区市体育局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完成所有安装验收工作,并将第三方验收报告和2025年省配健身器材备案表(见附件)报省体育局群体处备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文龙,025-51889182。

  (六)省体育局将于2026年对各设区市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附件:1. ______市2025年省配健身器材安装备案表.docx

            2. ______市2025年省配灯光球场项目备案表.docx

  江苏省体育局

  2025年3月13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印发



附件1:苏体群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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