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年度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赛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9 17:54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各地举办高质量体育赛事,满足我省人民对高质量体育赛事的需求,根据《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赛事)项目实施细则》,定于近期开展2023-2024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2023年9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我省举办的高端国际赛事、精品竞技赛事和大众特色赛事。

  所申报赛事须在江苏省体育赛事活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并在赛事期间由省体育局选派或委派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进行指导工作。

  全运会项目的全国最高或较高水平竞技体育类赛事的分站赛和青少年赛不纳入申报范围。马拉松项目的相关赛事不纳入申报范围。大众特色赛事G类纳入本次申报范围,本次申报补助项次原则上不超过5项次。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并按照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

  (一)2023-2024年度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赛事)申请表(附件2);

  (二)2023-2024年度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赛事)使用承诺书(附件3);

  (三)赛事项目申办文件及批复(或报备文件),赛事项目承办协议(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授权书)及其他赛事项目产权认定证明材料;

  (四)证明赛事组织完备性方面的材料(包括筹备方案、秩序册、报名表、成绩册、比赛结果记录等);

  (五)证明赛事规模及影响力方面的材料(包括各级各类媒体对赛事转播或报道的录像、图片、文字等);

  (六)证明赛事综合效益方面的材料(包括第三方公司出具的赛事影响力报告、赛事项目赞助情况、证明赛事项目带动消费和拉动经济发展的有效材料等)。

  (七)财务管理制度文件,赛事资金结算明细表或赛事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高端国际赛事必须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及财务原始凭证复印件;

  (八)其他相关材料。

  三、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赛事)项目实施细则》和本通知要求,按属地原则向所在设区市体育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省直单位的申报材料于上述时间前报送至省体育局。

  (二)市级初审。各设区市体育部门按要求组织本市范围内的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汇总报送至省体育局。

  (三)省级评审。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编制专项资金补助建议方案,经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评定后报省体育局党组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体育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做好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要规范申报程序,严格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地确立申报项目,不断提升专项资金工作水平。

  (二)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提交申请材料。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为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及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三)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遵守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以备后续过程检查和绩效评价检查。

  (四)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和《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赛事)项目实施细则》的规定,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财经纪律,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收回专项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专项资金采取赛事完成后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以统筹使用省级奖补资金,鼓励进一步加大对体育赛事的投入力度。已享受其他省级补助资金的赛事,不重复补助。

  附件:1.大众特色赛事G类标准

            2.2023-2024年度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赛事)申请表

            3.2023-2024年度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赛事)使用承诺书


  江苏省体育局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徐杰妮  联系电话:025-51889592)

信息来源:竞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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