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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能

      省体育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起草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督促实施。

      (二)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省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省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统筹规划全省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省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省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省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省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

      (九)领导省体育总会,负责全省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夏季)2:00-6:00  (冬季)1:30-5:30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

      联系方式:025-51889100

           邮政编码:2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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