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036/2024-00073 分        类 政策文件 综合政务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6-07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体育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036/2024-00073
分        类 政策文件 综合政务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6-07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体育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体育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09:46浏览次数:

苏体经〔2024〕31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

  根据全省年度体育场地统计工作安排和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体育场地统计调查(以下简称场地调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对象为2024年度新增省内除军队和铁路系统外各行业、各单位拥有或管理的已竣工的可供我省居民开展体育训练、比赛、健身活动的各类体育场地。

  调查制度为《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3]131号),采用全面核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2024年度新建成的体育场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同时,对当年因拆除、改建等原因已经不存在的体育场地进行清理。其中拆除、改(扩)建场地应填写“体育场地变动情况申请表”(见附件),由设区市体育局审核并报省体育局备案后在系统中修改。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24年12月31日。

  二、填报要求和时间节点

  本年度场地调查实行“填报分离”的方式,各级调查员自行录入场地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数据上报。

  本次场地调查通过“江苏省高质量场地调查系统”实现,网上直报系统分为电脑端(http://61.155.3.85:16888/#/)和APP端,各级账号不变,初始密码咨询上一级体育部门,APP可在系统首页进行下载(为确保数据安全,本年度场地调查将不再提供苹果手机调查客户端)。具体安排如下:

  系统于7月1日-31日、9月1日-30日、11月1日-29日开放三次上报权限。省体育局将同步组织开展线上审核、实地抽查,并向各设区市反馈相关情况。

  12月5日-13日,省体育局组织集中检查验收,并通报检查情况。12月16日-20日,各地根据检查结果完成数据修正,省体育局将最终数据上报至国家系统,并根据《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制度》按时公开场地统计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体育场地调查是建设体育强国的基础性工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指标也是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组成部分。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计法的相关规定完成该项工作。

  (二)明确分工,确保有序推进。省体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和部署全省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制定方案、组织培训、检查督导、审核上报;各设区市体育局按照省体育局的统一要求,负责各县(市、区)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统计调查工作。

  (三)把握节点,严格上报时限。本次场地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数据上报工作,变更表应于系统关闭前一周报至省体育局备案。省体育局将全过程检查督导,并对不按时上报的单位予以通报。

  (四)压实责任,杜绝弄虚作假。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关于防范和惩治体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规定(试行)》,对数据质量实施全过程控制,将数据采集录入与审核工作同步展开,做到“不重不漏”。省体育局将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各地进行抽查验收,发现数据造假将对该地区同类型场地予以等比例核减,并通报批评。

  (五)严守纪律,确保信息安全。按照统计、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以及体育总局的通知要求,各级应做好统计信息和系统网络保护工作,统计人员做好统计信息保护及密码保管工作。

  附件:体育场地变动情况申请表.docx


  江苏省体育局

  2024年6月5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印发



附件1:苏体经24-31

[暂无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