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036/2024-00037 分        类 政策文件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4-02
标        题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036/2024-00037
分        类 政策文件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4-02
标        题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09:39浏览次数:

苏体经〔2024〕13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委《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体经字〔2022〕396号)、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恢复和扩大体育休闲服务消费的措施》(苏体经23-74)等文件精神,根据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深化体旅融合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要求,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24年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具备一定发展规模,开展水上、山地户外、冰雪、航空等户外运动及其他特色运动项目,具备健身、赛事、休闲、旅游、度假、文化、娱乐等“体育+”功能,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经营场所。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内涵的户外运动基地、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均可提出申请。申报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严重或较严重失信行为;

  (二)基地发展规划明确,体育旅游产业特色明显,具有3项(含)以上户外运动等特色运动项目,且体育旅游业务已持续运营3年以上;具备一定发展规模和良好的盈利能力,经济及社会效益、品牌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突出;

  (三)运动项目场地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相关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功能完备,在数字化、智慧化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和引领性;

  (四)项目土地使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各项审批手续齐备;

  (五)具备较为健全的管理体制,建立专业运营团队,从业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安全生产制度健全,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填报《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推荐。各设区市体育局会同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结合本地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市推荐数为2-3家,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初审后推荐的申报单位材料汇总报送至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

  (三)专家评审。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组织体育、旅游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组织实地考察,根据评审意见和考察情况,提出建议名单。

  (四)公示命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拟认定名单在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认定为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认定有效期为3年。

  四、申报材料

  申报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

  (二)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无三证合一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三)申报项目相关权属及面积证明;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需提供《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四)能够证明项目体育旅游特色、创新性、引领性(符合申报条件第2条相关内容)的相关材料;

  (五)项目运营管理、服务保障等相关材料;教练员等专业人员名册及专业资格证书;

  (六)项目安全保障方案、预案,疫情等群体性传染性疾病防控方案,应急管理方案、预案等;

  (七)申报单位2023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八)申报项目体育旅游业务2021-2023年收入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

  (九)图片资料:须包含基地总体布局及环境;体育旅游及运动项目设施;相关配套服务设施情况;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等图片。每个类别分别提供5张图片(须加注释说明,在纸质申报材料中体现);

  (十)视频资料:内容须包含基地总体情况(区位、布局、环境等);体育旅游及运动项目设施、服务开展情况;相关配套服务设施情况;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情况;基地运营管理及服务保障情况;综合效益及带动作用情况。〔视频时长3分钟(须带配音介绍)〕。

  (十一)证明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五、基地管理

  (一)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的评审认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具备相关条件的基地,择优推荐申报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等。

  (二)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每3年组织一次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基地,取消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资格。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封底(模板).docx

   2.2024年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

   3.体育旅游项目收入明细表(2021-2023年).docx

   4.申报汇总表(各设区市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汇总填报).docx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3月29日

  (联系人:

  江苏省体育局 吴雨天、吴春根

  电 话:025-51889120、51889737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季求飞

  电 话:025-87798892

  邮寄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江苏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

  邮 箱:353531539@qq.com)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印发

附件1:苏体经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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