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4-00028 | 分 类 | 政策文件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5 |
标 题 | 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配健身器材采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4-00028 |
分 类 | 政策文件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5 |
标 题 | 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配健身器材采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
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配健身器材采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苏体群〔2024〕15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
经省体育局党组会研究同意,2024年省级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管理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仍将以转移支付方式直接下达至各设区市体育局,由各市按照既定任务组织健身器材和相应服务的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
2024年分配给各市的专项经费共5000万元,为支持各地持续开展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护专项治理,实施社区健身设施夜间“点亮工程”(为缺乏照明的各类球场增设灯光设施)、“国球进社区、进公园”等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达到安全使用寿命或损坏严重无法正常使用的室外健身器材进行更新,配建一批乒乓球台、篮球架,改建一批灯光球场,以及采购验收、管护、数据采集等服务。在更新到期器材时,应优先考虑农村地区、“全民健身强基工程”试点地区、老旧小区改造。
二、额度分配
2024年度拟支持各地配建一代健身路径1467套、篮球架908个、乒乓球台1281个、灯光球场(改建)195片,根据各市上报2024年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需求情况并结合区域经济差异,作如下分配:
序 号 | 设区市 | 一代健身路径(套) | 篮球架(个) | 乒乓球台(张) | 灯光球场(片)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南京 | 80 | 200 | 一代健身路径按2.5万元/套、篮球架按0.4万元/个、乒乓球台按0.3万元/张测算;灯光球场建设项目是在已有场地增加照明灯具,按每片球场3万元测算(6组灯具、每组5000元,含灯杆)。 | |||
2 | 无锡 | 62 | 15 | 200 | |||
3 | 徐州 | 122 | 55 | 160 | 75 | 600 | |
4 | 常州 | 80 | 200 | ||||
5 | 苏州 | 73 | 13 | 11 | 3 | 200 | |
6 | 南通 | 100 | 50 | 100 | 300 | ||
7 | 连云港 | 160 | 200 | 200 | 20 | 600 | |
8 | 淮安 | 152 | 100 | 100 | 50 | 600 | |
9 | 盐城 | 174 | 234 | 238 | 600 | ||
10 | 扬州 | 120 | 300 | ||||
11 | 镇江 | 84 | 36 | 152 | 10 | 300 | |
12 | 泰州 | 60 | 120 | 120 | 22 | 300 | |
13 | 宿迁 | 200 | 100 | 200 | 600 | ||
合计 | 1467 | 908 | 1281 | 195 | 5000 |
三、工作要求
(一)专项经费的使用须严格遵循《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管理)项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所有的采购工作应由设区市体育局统一组织。
(二)一代健身路径原则上按照10件套标准进行采购,即告示牌、肋木架、天梯、双位漫步机、四位蹬力器(两组双人位)、上肢牵引器、三位扭腰器、腰背按摩器、太极揉推器,如受安装场地大小限制,也可按实际情况调整单套器材数量,合理配建。改建灯光球场应采用球场专用灯具,照度符合国际标准,光照度均匀,灯光柔和不刺眼,确保满足场地照明需求。配建乒乓球台原则上每个站点不少于两张。
(三)各市组织实施器材采购工作时,须严守清正廉洁底线,拒绝“打招呼求关照”,依法依规完成项目采购,不越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采购程序,合理设置技术参数,严格制定准入条件,把好器材质量关。所采购器材须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并通过经国家批准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
(四)各市应通过省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信息平台下载全省统一的健身站点和器材编码,要求器材供应商将站点编码标识印制在告示牌上,器材编码标识印制在器材标签上。在安装器材时,同步将站点和器材详细信息按要求录入省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信息平台,并激活编码。
(五)各市在完成器材采购工作后,剩余资金应优先采购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验收服务,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器材质量和安装场地是否符合要求、安装地点是否合理且无安全隐患等,验收合格后方可配建和投入使用。各设区市体育局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完成所有安装验收工作,并将第三方验收报告和2024年省配健身器材备案表(见附件)报省体育局群体处备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文龙,025-51889182。
(六)省体育局将组织人员适时对各市器材采购、安装、验收等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并于2025年对各市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附件:1. _____市2024年省配健身器材安装备案表.docx
2._____市2024年省配灯光球场(改建)项目备案表.docx
江苏省体育局
2024年3月22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