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036/2021-00071 分        类 政策文件 人事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7-05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体育系统教练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036/2021-00071
分        类 政策文件 人事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7-05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体育系统教练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体育系统教练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5 08:39浏览次数:

苏体人〔2021〕11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南京体育学院,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部署和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级教练评审安排,定于今年四季度开展全省体育系统教练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对申报国家级教练任职资格人员进行推荐,对申报高级教练任职资格人员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教练申报

  报送国家级教练职务审定材料按国家体育总局通知准备。

  二、高级教练申报

  (一)申报材料内容

  1.推荐评审函原件1份。各设区市体育局推荐函须由本市职称主管部门加盖专用章(两人以上共用1份推荐函的,可以复印)。

  2.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

  3.《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放入评审材料卷宗。

  4.输送和成绩证明表原件1份,加盖接收单位章、接收教练员须签名。

  5.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在已取得ISSN或CN刊号的市级以上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期刊上正式发表两篇专业论文(其中1篇可由参加市级以上学术活动交流的两篇获奖专业论文代替,必须同时提交参加学术活动的通知、获奖证书及论文汇编)。论文复印件放入装订材料,原件另附。

  6.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执行。

  7.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8.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9.最高学历证书、一级教练职称证书、岗位聘书(或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2019、2020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11.输送运动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12.符合破格申报条件者,由单位提交破格报告,各设区市体育局须经本市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业务骨干证明1份。

  13.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二)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依托“江苏人才信息港”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申报教练员高级职称在网上申报,申报国家级教练员职称不进行网上申报,仍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员在登录江苏人才信息港网站,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与申报评审纸质材料一并上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9:00-8月12日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申报。

  2.凡涉及时间的填写均要求明确到具体年、月,涉及比赛的填写均要求明确比赛具体的时间、地点及赛事全称和届次。

  3.在填写《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时,省专业队教练员和业余训练教练员,“主要工作业绩(一)”均填写本人直训业绩,“主要工作业绩(二)”均填写所输送运动员在输送后成绩有效期内取得的成绩。在填写时注意不要重复,选择有效成绩填写。

  4.在装订成册的材料中,证件、证书类材料和论文须以复印件装订,报送材料时需携带原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返。

  5.各表格均可在江苏体育网下载。

  (三)评审条件和办法

  评审条件按现行高级教练任职条件执行。省优秀运动队和省体校教练员按条件对照进行评审;设区市、县(市、区)体校教练员按积分制办法进行评审。

  (四)退役运动员破格确定高级教练员任职条件

  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从事教练员工作,首次确定教练员职务时,必须具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关于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从事教练员工作确定教练员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2014〕324号)文件规定的业绩,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的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发表有一定学识水平的专业论文(按高级教练申报条件执行)。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按规定的评审条件、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要求,做好任职资格的初评工作。认真审核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说明一并上报。提交的复印材料,审核人应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四)各单位应派专人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报送的卷宗材料请自留底稿,除《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五)初评合格材料请于8月18日前报送省体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25—51889212,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1008室),逾期不再受理。


  江苏省体育局

  2021年7月2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印发


附件:

附件1:积分制评审办法.doc

附件2: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3: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doc

附件4:输送、成绩证明.doc

附件5:申报材料目录.docx

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doc 

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申报国家级).doc

国家级申报材料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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