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8-24 09:35浏览次数:

答:当前,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的组建与发展模式正发生深刻变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主体日渐成为竞技体育备战的重要支撑。例如巴黎奥运会,自由式小轮车、滑板等新兴项目取得成绩突破,得益于国家队共建工作。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合作主体权责边界模糊、专业能力参差不齐、评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须制定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明晰各方权责、加强动态监督、细化管理规范、强化政策引导。

为推动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健康可持续发展,体育总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坚持开门、开放办竞技体育,以加快形成更加多元、更加开放、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为导向,明确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机制,在鼓励项目管理单位积极创新国家队组建模式的同时,推动合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信息来源:中国体育报、国家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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