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4-00127 | 分 类 | 政策文件 体育产业 意见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1 |
标 题 | 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水上运动休闲消费的意见 |
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4-00127 |
分 类 | 政策文件 体育产业 意见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1 |
标 题 | 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水上运动休闲消费的意见 |
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水上运动休闲消费的意见
苏发改就业发〔2024〕1181号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快推动水上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亲水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水上运动休闲消费需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扩大水上运动场地供给
(一)科学规划空间布局。将水上运动产业发展空间需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综合考虑防洪、供水、航道、生态等安全要求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开放江、河、湖、海及公园水域等空间资源,用于发展水上运动。对已划入有关空间管控范围的水上运动产业用地,在符合有关规划管控、生态保护和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调整程序逐步调整到管控范围之外。(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载体设施配套。支持各地将符合条件的水域划定为水上运动专用水域,并合理利用专用水域附近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土地、闲置厂房等资源,搭建码头、通道、更衣、冲淋、急救等配套设施,建成一批便民利民、安全可靠、常态化开放的水上运动场地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申报建设国家水上(海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国家水上运动训练基地。推进公共船艇码头建设,鼓励盘活现有船舶码头、渔业码头等各类码头资源,增加水上运动船艇停靠点。(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服务供给水平。鼓励民营企业、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水上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水上运动场地设施给予财政奖励、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推动具备条件的水上运动场地设施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水上运动场地设施建设运营者利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为水上运动爱好者和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供便捷服务。(省财政厅、省体育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因地制宜发展水上运动
(四)培育发展特色项目。鼓励各地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培育发展赛艇、帆船帆板、皮划艇、龙舟、摩托艇、风筝冲浪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水上运动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水上运动项目创建国家或省级体育产业和体育旅游发展载体。支持各类学校开设水上运动项目课程、组建水上运动队,开展水上运动夏令营等活动。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水上运动项目培训服务,鼓励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联合培养复合型、专业型水上运动人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赛事引领带动。构建多层次多样化水上运动赛事体系,持续开展青少年和群众性水上运动赛事活动,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赛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承办举办全国赛艇锦标赛、全国皮划艇静水锦标赛、全国帆船锦标赛、中国桨板俱乐部联赛、中华龙舟大赛等国内顶级赛事,积极引进世界杯赛艇、水上马拉松等国际高端赛事。(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水上运动休闲消费
(六)深化消费场景融合。推动水上运动相关消费场景融合创新,支持有条件的水上运动休闲中心拓展教学、训练、旅游、度假、露营、演艺、商务等多元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公园、景区、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等培育发展水上飞机、摩托艇、帆伞、拖伞、冲浪、潜水、滑水、漂流、垂钓等水上休闲运动。支持有条件的街区、商圈完善水上运动相关设施和服务,培育打造“水上运动+休闲观光/潮玩购物/社交生活”等消费新场景。遴选发布一批水上运动休闲消费场景建设典型案例。(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规定举办水上运动博览会、嘉年华、表演秀等活动,发放水上运动装备器材类、健身培训类、休闲观光类消费券或数字人民币红包,持续活跃水上运动休闲消费市场。发展水上运动“赛事+旅游”等新模式,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等活动,推介一批水上运动主题体育旅游攻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水上运动产业生态
(八)做强做优产业链条。重点在水上运动赛事、体验、教育培训、会展等体育服务领域和水上运动用品、装备、服装等体育制造领域,加快培育一批骨干企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支持水上运动体育经纪、水上休闲运动保险、高端水上运动装备、水上运动装备新材料、水上运动体育科技、水上运动数据服务等新业态发展。鼓励水上运动装备制造、器材销售、赛事组织、教育培训、旅游度假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产业联盟,推进水上运动休闲产业链延伸、优化和升级。健全水上运动产业和消费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和监测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展壮大社会力量。促进水上运动类、行业类、自发性健身类等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有效激发水上运动社会组织活力。探索推行水上运动项目俱乐部运营模式,支持水上运动项目俱乐部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品牌化发展。依托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等各类体育产业展会及发展平台,帮助水上运动优质企业和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水上运动保障机制
(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体育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完善水上运动项目标准体系,指导水上运动服务及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培育发展水上运动休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改革部门发挥规划政策衔接、项目协调监管、产业资源对接等作用,支持和推动水上运动休闲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快推进水上运动休闲相关产品及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文化和旅游、商务等部门加强与体育部门的资源共享、业务联动,促进水上运动休闲消费业态融合发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利等部门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水上运动休闲服务及设施建设审批手续,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切实履行相应监管职责,为水上运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推动水上运动相关领域制度建设,加快破解制约水上运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修订完善与国家规定不一致以及不适应水上运动发展的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水上运动领域,都应向社会开放。简化优化水上运动审批手续,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事水上运动项目经营活动的,应依法办理商事登记。建立健全大型水上运动赛事活动多部门联合“一站式”综合服务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支持体育产业、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的各类政策,省财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方式,重点扶持一批水上运动休闲中心、水上运动品牌赛事和水上运动项目俱乐部,支持运动船艇装备等水上运动休闲设备更新升级。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水上运动市场主体的小微金融产品,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推广水上运动类保险产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加强水上运动项目运营和赛事服务安全监管,确保行业安全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水上运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水上运动水域安全管理,支持搭建水陆空联动的水上运动安全监管平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完善水上运动应急救援机制,加强水上运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0月25日
抄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