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3-00061 | 分 类 | 政策文件 体育产业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25 |
标 题 | 省体育局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2023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3-00061 |
分 类 | 政策文件 体育产业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25 |
标 题 | 省体育局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2023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省体育局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2023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体经〔2023〕36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023年度申报通知》)要求,现将我省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方案》明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撰写相关申报材料并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
各设区市体育局会同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结合本地体育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按要求进行初审,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意向申报单位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并督促相关单位通过中国体育旅游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线上申报。省体育局将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各市推荐上报材料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培育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本地区体育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和影响力的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区体育产业发展实际、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等,精心培育一批发展基础好、创新能力强、产业特色鲜明的基地载体。
(二)为确保本次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质量,请各地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每市推荐数不超过1家。原则上从我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中推荐。
省体育局将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各市推荐上报材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2家我省申报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推荐名单。
(三)已认定的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须按照《2023年度申报通知》要求报送2022年发展情况报告。
附件:体育总局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
江苏省体育局 吴雨天、陈 艳
电 话:025-51889120,51889122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余 鹏
电 话:025-83421691
邮寄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江苏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
(请在信封备注:2023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
邮编:210029)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