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兴体)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07 18:24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科技改革要求,规范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管理,省财政厅出台了《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9号),明确了科研专项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管理要求。按照办法规定,我局认真研究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结合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制定《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兴体)项目实施细则》,进一步适应我省体育科研发展新形势和管理新要求,提高体育科技工作质量和效益,推动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

  二、起草过程

  在《实施细则》起草过程中,省体育局充分征求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2022年10月,省体育局综合业务处会同经济处,认真梳理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完成《实施细则》初稿。11月,与省财政厅科教文处会商,将科技兴体项目作为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的一个部分,列入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目录,由省体育局负责管理。2023年1-2月,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3-4月,公开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并先后完成了专家论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程序,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于4月7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苏发〔2018〕18号)、《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体育科研实际,细化科技兴体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管理。

  (一)确定项目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为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科技创新、实证研究及应用研究,明确项目资金分配标准为实证研究类项目不超过5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10万元;

  (二)规定项目立项的管理流程,主要程序包括发布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制定评审方案、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清单、公示公布、签订合同等,进一步细化各项流程实施管理要求;

  (三)明确项目验收程序和管理规范,规定不通过验收的项目标准,规范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

  (四)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主体责任;

  (五)强化绩效管理监督规范,明确科研诚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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