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30 10:54浏览次数:

  2023年,省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把体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切实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化职能转变,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加强法治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年度法治建设计划、年度作风考核内容。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持续推进依法高效履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七个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统一的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不同地区和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行政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法规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进行优化,较好实现实施清单标准化、审批材料规范化、审批流程标准化、审查标准透明化,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和获得感,同时,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3年,我们重点在体育彩票站点设立、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使用、体育场馆开放等事项上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编制权责事项清单。今年,省委编办将体育局确定为权责清单编制试点单位,我们根据规定要求,编制梳理体育政策法规规划等7个主要业务领域的权责事项77项,逐条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其中,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发展规划计划等宏观管理权责事项4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针对行政相对人的具体权责事项12项;督促指导、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等权责事项61项。目前,权责清单已经局党组会通过,并报省编办审核。四是强化服务企业能力。3月份,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化服务体育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从供需两侧提出六个方面22条措施。9月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恢复和扩大体育休闲服务消费的措施》,围绕5个方面采取18条措施,引领体育休闲服务消费需求释放,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依托“苏企通”等平台促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切实帮助体育企业解难题、促发展。

  (二)健全完善制度,突出体育立法实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提高立法水平,突出立法实效,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我省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根据省人大年初计划安排,《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列入今年预备项目,为做好《条例》修订工作,我们专门制定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委托苏州大学法学院赵毅教授团队协助做好《条例》修订工作,先后赴南京、苏州等地调研,征求38个省级部门、市县体育局、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形成修订草案第五稿。最近,省人大对法规计划进行了调整,《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被调整为2026年完成。二是做好省政府现行有效规章修订。根据计划安排,《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被列为2023年修订调研项目,我局专门委托南京体育学院教授配合做好规章修订工作,先后赴部分县市区和有关企业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多次开会商讨修讨思路和主要内容,目前已形成修订草案初稿,下一步,拟就修订内容进一步听取基层体育部门意见建议。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严格制定程序,先后印发《关于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对未列入年度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制发;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及时做好报备工作,对制发的《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健身服务行业预付式消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规范备案报告格式、正式文本格式、制定说明格式及时报备。

  (三)严格规范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保障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权利,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效率。一是强化目录管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年初,制定印发有关报送通知,合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严格程序规定。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承办部门遵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及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实施、评估、归档等相关任务,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2023年,省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江苏省贯彻<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修订等,均程序规范。三是加强执行评估。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咨询过程中的智囊作用,专门邀请有关专家全程参与项目实施细则制定,确保有关办法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省体育局主动跟踪问效,要求县市体育部门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四是注重沟通协调。落实主体责任,要求承办单位逐项提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材料,对材料不完整、程序不规范、依据不充分等情况,及时指导纠正,有效提升决策事项针对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近年来,我局坚持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政策法规处审查后,方可在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

  (四)改进执法方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时在网上公示省体育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信息。突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检查,为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性,有效降低法律风险,省体育局与曹骏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在行政处罚、经济合同签订、赛事承办、工程项目招标等方面,由法律顾问配合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建议,确保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2023年,省体育局联合省公安厅、省卫生与健康委员会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单位进行抽检,对全省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资格复审,都是联合第三方或多部门联合实施,整个检查全部按照省“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实施。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重点突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育彩票代销者等执法检查。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检查,从4月份开始,以双随机联合形式,先后对200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实施行政检查,目前已完成游泳、潜水、攀岩项目的检查和问题整改,明年1月份,将组织滑雪项目的检查。关于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督促所有培训机构纳入全国综合平台,利用平台加强日常监管服务,积极开展信息审核、运营管理、年检年审、风险预警等工作;先后赴南通、苏州、南京等地,对相关培训机构的资质、场地、师资、经费管理等进行检查;7月份,专门邀请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办、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对扬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实施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形式告知,限期整改。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检查,从9月份开始,分3个小组,对各地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时间、注意事项、相关要求等具体惠民举措实地查看。体育彩票代销者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对各设区市行政区域内销售体育彩票的自然人代销者及所属实体店进行抽检,对涉嫌违法违规代销者按规定予以处理。四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省公安厅、省卫生与健康委员会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单位进行抽检,对问题隐患,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第三方机构、经营者五方签字,七天整改等措施,有效促进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规范化。五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6名同志参加省司法厅组织行政执法网上培训。10月份,围绕规范文明执法特别是跨部门综合执法,举办全省体育系统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班。

  (五)强化多元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一是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体育服务等政务信息。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一律在江苏体育网予以公开,并积极利用微信和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公开重要政务信息。二是加强合同规范管理。按照《江苏省体育局系统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从严规定合同的签定、履行、纠纷处理,目前,省体育局机关所有经济合同和事业单位的重大经济合同都经过法律顾问把关,合同审批表上有法律顾问签字,或提供经法律顾问审核的证明(邮件截图等),并由经办人在审批表的备注说明;为强化健身服务业管理,我们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健身服务行业预付式消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荐使用《长三角区域体育健身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三是强化建议提案办理。不断完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较好发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应有作用;2023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0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8件;针对今年办理工作涉及面广特点,我局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督办,时间上早安排早落实,真正保证办理工作的质量,做到了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满意率100%。四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办理阳光系统工单25件、办理12345热线工单370件,办理局长信箱工单410件,按时办结率达100%。2023年,省体育局未受理行政调解案件,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数字政务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涵盖各项业务工作的业务系统24个,具体为:公共体育业务系统10个、竞技体育业务系统2个、青少年体育业务系统1个、体育产业业务系统7个、局系统内部管理信息化系统8个,以及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推进数字体育“上云”,强化全省体育数字化基础网络,积极对接数字政府“苏服办”总门户,运用江苏政务应用接入标准化组件,将体育数字政府的各类治理、服务、决策应用接入“苏服办”。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等数据共享需求,全面梳理数据共享需求,建立健全体育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及时报送33类项目共享信息。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省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治法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省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较好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实现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切实履行法治责任。年初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谋划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少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机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把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法治建设中的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牵头,局办公室统筹推进,各职能处室具体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化服务体育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进一步恢复和扩大体育休闲服务消费的措施》,以优质营商环境助力体育企业发展,丰富体育休闲服务产品供给,引领体育休闲服务消费需求释放,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三是积极强化普法宣传。把普法宣传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规划,融入运动队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先后4次组织学习了《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体育仲裁规则》等内容。四是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程序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都是在充分论证评估、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后实施。为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性,有效降低法律风险,省体育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在合同签订、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方面,由法律顾问配合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建议,确保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五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对基层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年组织对全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检查项目包括游泳、潜水、攀岩和滑雪4项;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目前,我局共有“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等12事项被列入2023年省“双随机、一公开”计划,要求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六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3年,省体育局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体育服务等政务信息。七是依法妥善化解矛盾。专门在局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积极采纳群众建议,有效解决群众诉求。截至目前,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2件,办理阳光系统工单25件,办理12345热线工单370件,办理局长信箱工单410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治体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经验欠缺,体育执法相关制度不够完善,行政执法力度还有所欠缺。三是立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等制定时间较长,部分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订。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一)持续推进依法高效履职。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和指南,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帮助体育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体育产业稳步发展。

  (二)积极推进法规规章修订。一是做好推进《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调研。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制发程序,加强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四是及时做好报备工作。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继续推动目录公开制度,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加大公众参与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党组(办公)会集体讨论。三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专题调研或联合执法,突出经营高危项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预付卡发行企业等方面的执法检查。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推动落实江苏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按照“八五”普法实施意见,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五)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推动多元监督形成合力,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二是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回复处理信访举报、阳光系统、12345平台、局长信箱等渠道群众求助及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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