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612号提案的答复
殷飞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江苏省城市体育公园和体育公共空间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江苏各级体育部门按照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围绕“健康江苏”建设,不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全省各地把体育公园作为民生幸福工程和城市名片,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城乡整体规划布局,融合周边生态和文化特色,巧妙改建配建体育设施,努力把体育公园打造成为群众百姓守望相助的精神家园。截止2021年底,全省新建、改扩建各类体育公园达1398个。
一是做好工作计划和部署安排。“十三五”期间,每年提请省政府把体育公园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省体育局把体育公园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定序时进度和工作安排。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体育部门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在规划设计上做好技术指导,加大体育健身器材的支持力度,协调推动体育公园建设。
二是加强规划引领,强化标准规范。2017年,省体育局联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出台《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将体育公园的配置要求作为重点项目。2021年,根据需要又重新修订了《体育公园(广场)配置要求》。把体育公园(广场)作为民生幸福工程和城市名片,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布局,与周边健身步道、慢行系统等连接起来,构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色低碳立体全民健身网络。充分利用山地园林、江河湖海、历史文化资源以及大型体育设施和城市升级产生的“金角银边”,巧妙布局、策划定制,选址改建或新建各级各类体育公园(广场)、健身步道。结合区域位置、地形地貌、资源禀赋、人口分布等要素,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科学规划设计体育公园(广场)的主题、规模和服务功能。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和结果考核。省体育局每年把体育公园建设纳入年度全省县级体育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在每年底组织报送体育公园的建成数量、设计方案、建成照片等材料,对各地体育公园建设情况进行核实和考核。同时开展最美乡村健身公园评选,综合考虑生态人文特色、体育配套设施、辐射健身群众等因素,评选出一批群众喜爱的体育健身公园,并利用媒体进行大力宣传,总结展示年度体育公园建设成果。
四是注重管理运营和开放服务。体育公园不仅要建得好,还要管得好、用得好,省体育局在推动各地在加快建设体育公园的同时,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强体育公园的管理和开放服务。指导各地明确体育公园中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责任主体,健全开放服务的工作制度,健全群众意见反馈机制。在体育公园中广泛开展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宣传全民健身,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供体质检测服务等,充分发挥好公共体育服务的效能。积极引进网络、信息等新技术,提升服务群众健身的信息化水平。利用体育场地设施,积极开发面向群众的健身消费项目,发挥好体育公园在促进全民健身消费,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
下一步,省体育局将认真研究吸纳殷飞委员建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高效推进城市体育公园和体育公共空间建设。
省自然资源厅在提案答复时说,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发展银行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要求各市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进行研究,明确文化体育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要求各地编制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配置体系、标准和空间布局,并在近期建设规划和规划实施措施等方面提出安排和建议。出台了《江苏省详细规划编制指南》,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在旧城改造中补充完善各类体育设施,新区建设中严格依据规划和相关规范标准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二是盘活城市空闲土地。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可应社会主体申请,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供城市空闲土地建设健身设施,并可依法按照兼容用途管理。三是完善供应机制。鼓励各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对城市体育公园和体育公共空间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配置体系、标准,优化空间布局,完善供应机制,盘活存量用地,促进复合利用,因地制宜建设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满足人民群众的运动、休闲与健康需求。
省发展改革委在提案答复时说,2021年10月,省发展改革委、体育局制定了《江苏省“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整体解决方案》,提出新建或改扩建各类体育公园不少于380个,着力普及全民健身新载体;新增健身步道不少于4000公里,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域的步道体系;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50个;新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不少于1000个,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城乡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网。同时要求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面开放,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今年4月,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高效推进我省体育公园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体育局等7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到2025年,全省新建、改扩建80个体育公园,努力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惠性强的体育公园体系,确定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绿化率达到65%以上等多项标准。强调要创新体育公园建设方式,拓展现有公园健身功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妨碍防洪、供水安全,不破坏生态景观并履行相关手续的前提下,支持利用山地、森林、河流、湿地、滩涂等地貌建设特色体育公园;在林草专类、农业生态园中积极融入体育元素,突出体育特色。同时要优化运营,推广智慧管理,加强人流统计、安全管理、场地服务和开放管理等功能,提高运营管理水平。这些文件的出台实施,一定程度解决了城市体育公园和体育公共空间建设的一些问题,即将出台的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优化健身空间布局。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研究吸纳殷飞委员的建议,进一步推进文件的落地落细,更加高效推进城市体育公园和体育公共空间的建设。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体育公园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实事加以落实。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做好体育公园和公共空间项目谋划和储备,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二是明确建设目标。省发展改革委、体育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设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人口、县级行政区域数量、城镇化率、地理条件等多种因素,结合各地体育公园和公共空间建设现状,合理确定和调整“十四五”时期各设区市体育公园等建设目标。三是严格监督检查。省发展改革委、体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地体育公园和公共空间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调度进展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江苏省体育局
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徐邦俊
电 话:025-51889020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