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036/2015-00805 | 分 类 |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决定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5-11-19 |
标 题 |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命名第二批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决定 |
索 引 号 | 014000036/2015-00805 |
分 类 |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决定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5-11-19 |
标 题 |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命名第二批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决定 |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命名第二批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决定
苏体群〔2015〕46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把构建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作为改善民生、服务大众的重要举措,全面深化体育改革,坚持制度化设计、长效化推进、便利化服务,推进全省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涌现了一批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先进典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4]99号)要求,按照《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指标体系(1.0版)》,经审核,决定命名徐州市、南通市、盐城市、镇江市、泰州市等5个省辖市,无锡市惠山区、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徐州市铜山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苏州市相城区、姑苏区、苏州高新区、海安县、如东县、启东市、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灌云县、连云港市连云区、淮安市清河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县、盱眙县、淮安市开发区、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建湖县、东台市、盐城市亭湖区、泰兴市、兴化市、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沭阳县、泗洪县等37个县(市、区)为第二批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
希望被命名的市、县(市、区)珍惜荣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让体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不断开创各项体育工作新局面。未创建成功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照创建标准,查找薄弱环节,解决难点问题,努力创建成为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加快建设与“两个率先”相适应的体育强省,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江苏省体育局
2015年11月19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体育总局,省人民政府,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印发
附件下载:苏体群15-46扫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