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关于举行2012年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2 12:02浏览次数:

南京市体育局,南京体育学院,各直属训练单位:
  根据2012年全省人事考试工作计划,2012年南京市及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化考试(以下简称“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机考”)定于今年12月上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南京市及省体育局直属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和从事业余训练的教练员。
  南京以外各市教练员可参加当地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应考试。
  二、考试方式
  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实行计算机化考试的方法。考试分为中、高两个级别,由省统一制定考试大纲和命题,各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考生全部在计算机上作答,考试时不得使用词典。
  三、考试语种
  根据机考特点,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机考只设英语语种。如报考非英语语种,可参加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相关考试。
  四、组织实施
  本次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机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体育局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指导下,按照江苏省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委托南京体育学院具体实施。
  五、免试条件及结果使用
  根据有关完善职称外语考试的文件精神,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练员,可以免试职称外语:
  (一)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
  (三)年龄满50周岁;
  (四)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六)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须经省辖市体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
  申报国家级教练任职资格人员在与上述规定不冲突的情况下,可同时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体人字〔2007〕235号)有关规定。
  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机考考试成绩长期有效,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也可以报考高级英语。
  六、复习资料及评分
  (一)本次考试使用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体育英语实用教程》(2007年版)作为教材。
  (二)中级试卷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高级试卷评分标准:满分120分,72分合格。考试达合格分数线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合格证书。
  七、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2012年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机考于12月8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进行。考试地点在南京体育学院。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前一天到南京体育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报名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表、考试费请各单位统一寄(送)南京体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25—84755132、84755130)。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职称外语机考考试费按每人60元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教材数量有限,售完为止)。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教练员备考,将委托有关机构举办辅导培训,具体事宜根据考试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拟参加培训人员请在考试报名表上注明。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
                                                              2012年10月26日
  附件:江苏省体育教练员职称英语考试报名表.doc

作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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