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江苏省第十五届“省长杯”足球比赛及青少年足球锦标赛(7月份)裁判员补充选派的通知
苏足管[2011]25号
关于2011年江苏省第十五届“省长杯”足球比赛及青少年足球锦标赛(7月份)裁判员补充选派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无锡市体育场馆与训练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年初由省体育局统一下发了2011度江苏省省级竞赛裁判员通知,其中公布了足球项目各组别裁判长及裁判员的选派名单。因足球项目比赛时间的调整,各组别有部分裁判员不能按时赴赛区参加执裁工作,为确保完成省级足球竞赛工作,经上报省体育局综合处同意,现将7月份省级足球比赛补充选派裁判长和裁判员的名单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宿迁泗洪县:(“省长杯”小学女子组)
报到时间:7月6日
地点:泗洪虹州宾馆(泗洪县泗洲中大街23号)
联系人:李彦军 电话:13951069277
2、徐州市丰县(青少年锦标赛男子甲组)
报到时间:7月18日 地点:丰县凤城宾馆(丰县解放西路)
联系人:蔡敬葆 电话:13814400040
3、淮安市(青少年锦标赛男子丙组、女子丙组)
报到时间:7月16日
地点:淮安市淮阴区福州大酒店(淮安市北京北路528号)
联系人:刘昇 电话:13915105431
二、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立刻通知所辖地区的裁判人员,于6月30日前将回执回复江苏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训部,如有事需要请假立即向江苏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训部报告。联系人:沈嶷;电话/传真:025-52709008。
三、所有裁判员必须于报到日12:00点前到赛区报到,无故迟到者不得参加赛区工作,赛区不予报销其往返差旅费。
四、赛区裁判长要加强对裁判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提高裁判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组织裁判员进行规则和裁判法的学习,严格统一判罚尺度,并于报到次日对裁判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采取间歇跑与6*40米。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赛区裁判工作,赛区不予报销其往返差旅费。
五、裁判长在赛前应向运动队进行《足球竞赛规则》宣讲。
六、赛区负担裁判长和裁判员的交通费和赛区工作酬金。其中参加本次实践考试的晋升一级足球裁判员只予报销交通费,没有赛区工作酬金。
附件:《2011年江苏省第十五届“省长杯”足球比赛及青少年足球锦标赛(7月份)裁判员名单》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1年江苏省第十五届“省长杯”足球比赛及青少年足球锦标赛(7月份)裁判员名单
江苏省“省长杯” 小学女子组7月6日—12日 泗洪
仲裁委员:王伟中 朱宁 蔡伟 叶红 姜南
裁 判 长:孙 坚(国家级 苏大)
副裁判长:梁建萍(国际级 扬州)
裁 判 员:陈 跃(一级 南通) 王 朋(一级 淮安)
陈 辉(一级 徐州) 冯 聪(一级 南京)
李海峰(一级 常州) 陈东举(一级 徐州)
杨宏萍(女 一级 泰州)王 玮(女 二级 扬州)
考试裁判员:
凌 云(二级 徐州) 李 争(二级 南体)
洪晔凡(二级 苏州) 万 鹏(二级 南体)
徐旭东(二级 河海大学)祖广积(二级 宿迁)
选 材 组:万仲菡、王杰
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男子甲组)7月18—24日 徐州丰县
仲裁委员:王伟中 徐晨 蔡伟 张庆沛 胡岩峰
赛事监督:李穗阳
裁 判 长:周德铨(国际级 南师大)
副裁判长:孟 宁(国家级 南体)
裁 判 员:杜 柏(国家级 南京) 杭晓川(国家级 南京)
许 伟(国家级 徐州) 周广亚(国家级 徐州)
蒋铮璐(一级 无锡) 黄 翼(一级 常州)
考试裁判员:
曲培正(二级 南京) 沈 伟(二级 苏州)
杭江峰(二级 无锡) 刘锡洋(二级 南体)
黄 维(二级 南体) 何晓春(二级 常州)
选 材 组:万仲菡、翟伟忠
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男子丙组)7月16—20日 淮安
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女子丙组)7月16—22日 淮安
仲裁委员:王伟中 朱宁 蔡伟 徐晨 朱海武
赛事监督:周小平
裁 判 长:周群力(国家级 南京)
副裁判长:徐江敏(国家级 淮安) 王建平(国家级 南京)
裁 判 员:张世亮(一级 徐州) 牛 年(一级 宿迁)
滕 可(一级 徐州) 杨 超(一级 淮安)
林毓强(一级 常州) 徐 勇(一级 淮安)
燕珍珍(女 一级 徐州) 吕 璐(女 一级 扬州)
考试裁判员:
郭子文(女 二级 镇江) 刘 青(女 二级 扬州)
朱烨冬(女 二级 扬州) 王大曼(女 二级 徐州)
周国庆(二级 淮安) 尤雨生(二级 宿迁)
张 琪(二级 盐城) 刘国祥(二级 局系统)
赵 标(二级 连云港) 许薛强(二级 无锡)
李 礼(二级 南京) 王 皓(二级 南京)
选 材 组:万仲菡、魏日昂、叶伟、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