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江苏省体育舞蹈裁判及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省社管字〔2011〕35号
各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各行业体协、直属院校、省舞协直属训练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体育舞蹈裁判及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技术水平,根据省体育局的要求,结合我省体育舞蹈裁判及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由江苏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主办;常州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承办的2011年度国家一级裁判教师培训班定于
一、培训时间、地点:
二、培训对象:
(一)拟晋升国家一级裁判(已获得国家二级裁判员资格)、教师的人员。
(二)已获得国家一级裁判及教师,进行再培训和年度考核登记。
三、培训内容
(一)有关的体育行政规章制度
(二)体育舞蹈有关管理规定
(二)体育舞蹈比赛着装规范
(三)标准舞、拉丁舞教学法
(四)体育舞蹈等级教材金牌、金星一级套路
四、授课教师及考官
沈 毅 国家舞蹈教师协会(IDTA)双项高级院士
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IDSF)国际级裁判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职业分会副主席
马 骏 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IDSF)国际级裁判、国际级教师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广州亚运会体育舞蹈金牌教练
五、考核与结业
(一)拟晋升国家一级裁判(已获得国家二级裁判资格)、教师的人员。
(二)已获国家一级裁判及教师资格人员(再培训和年度考核,成绩合格者登记上岗)。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复考及升级者必须携带国家级证书以便甄别资格。
(二)已获得国家一级裁判、教师资格者必须参加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安排省级比赛的执裁工作。
(三)报名时请携带1寸免冠照3张。
(四)报考人员须为18岁以上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参加培训不考级者,年龄不限。
七、培训费用: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全部费用自理。如需承办单位协助安排食宿,请报名时注明(电话:13382801107
推荐宾馆:如家快捷酒店150元/间 汉庭连锁-金百店140元/间 佳伦商务宾馆120元/间 锦绣商务宾馆120元/间
(二)培训费初试每人800元(复试培训费每人为600元); 初考费每项300元。
(三)教师双项合格者(持二级裁判资格证书),均可报考国家一级裁判,升级考试费每项300元,复试考试费每项200元。
八、报名
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报名表,于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1108室 邮编:210029
电话(传真):025—51889197
九、报到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于
联系电话:13327896868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1年度国家一级裁判教师培训班教学日程表
2、2011年度国家一级裁判教师培训班报名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体育 体育舞蹈 培训 通知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共印25份)
附件1:
日 程 安 排
日 期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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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
14:00-17:00 |
18:00-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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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前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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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 |
拉丁舞 |
拉丁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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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舞 |
标准舞 |
理论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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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舞 |
标准舞 |
复 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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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离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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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1年江苏省国家一级教师裁判报名表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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