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先进公示

发布时间:2008-09-19 09:48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8]37号)精神,经国家体育总局研究,拟推荐南京体育学院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陈艳青、肖钦、黄旭、陈若琳、仲满、邱健、陆春龙、王国庆、胡星刚等9位同志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个人。现进行表彰前公示,公示时间为1天。
  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总局人事司、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一般要求署名或当面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电话:010-87182366,87182725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作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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