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高海拔登山活动安全工作 组队申报高海拔登山,要提交哪些审批材料?
发布时间:2026-07-08 08:51浏览次数:
答:(一)规范审批权限。攀登3500米以上(西藏自治区5500米以上)山峰,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攀登7000米以上山峰,经山峰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初审后须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批,严禁越权审批、违规审批。
(二)细化审批材料。申请高海拔登山活动须提交:组织机构资质、高山向导资质、攀登人员资质、活动方案、装备清单、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救援预案、环保措施、团队成员名单及体检报告等。
(三)严禁违规活动。坚决取缔未经审批、擅自组织的高海拔登山活动,严禁进入未开放山峰、“红线区域”开展活动。对个人未经批准擅自攀登、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或不服从安全管控指令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信息来源: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