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青少年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竞赛办法提到了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6-06-04 08:58浏览次数:
答:(一)比赛使用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场地器材和设备。投掷器械需经世界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运动员自备器械按规则执行。
(二)径赛项目原则上按规则规定安排赛次,技术代表根据参赛人数可做相应调整。
(三)田赛项目原则上超过18人举行及格赛,取12人参加决赛。高度项目不允许第一名并列。
(四)个人项目每个参赛单位限报5人。
(五)团体项目
5000米竞走:每单位限报一队,每个团体限报4人组成团体(最少须报3人),取各队最好的3名运动员成绩相加进行排名。
跳远:每人有3次试跳机会。每单位限报3人(最少须报2人),取最好的2名运动员成绩相加进行排名。
铅球、铁饼、链球、标枪:每人有3次试掷机会。每个项目每单位限报3人(最少须报2人),取各队最好的2名运动员成绩相加进行排名。
(六)2×5000米竞走混合接力。每单位限报两队。每个团队报一男一女组成接力队伍,分别完成5000米竞走。
(七)运动员最多报名两个个人项目(接力项目除外)。如果运动员报名两个径赛的个人项目,只允许有一个项目可以超过200米。全能项目与个人项目不得兼项。每个单位报名团体项目的运动员中,兼报个人项目最多为1人。
(八)检录须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九)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比赛背心、短裤),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参赛人数以正式报名的名单为准,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十一)其他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田径竞赛与技术规则》及世界田联最新修订内容执行。
信息来源: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