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运动员个人缴纳的费用
(二)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相关专项基金;
(三)社会募资,企业和个人捐赠等;
(四)其他收入。
注: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障是对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及其他保障的有效补充。运动员参加本保障后,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相应赔付的,不影响其按本办法申请伤残保障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