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障办法》如何参加保障申请与缴费?

发布时间:2026-02-12 14:12浏览次数:

答:申请参加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障,应由运动员所在单位通过“运动员保障信息系统”统一提交信息,并办理缴费手续。运动员按年度缴费,缴费标准为每名运动员每年140元。

每年两次集中申请缴费:学生运动员每年9月缴费,保障期为自缴费日起至下一年8月31日止;其他运动员每年12月缴费,保障期为下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成功的运动员,可以通过运保系统下载保障凭证。

在集中缴费期外申请参加保障时,保障期自缴费成功后的次日起至当期结束时止。运动员因退役或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其保障自动终止,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信息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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