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036/2025-00080 分        类 政策文件 竞技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9-16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第二届江苏省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对抗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036/2025-00080
分        类 政策文件 竞技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9-16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第二届江苏省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对抗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第二届江苏省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对抗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6 15:32浏览次数:

苏体竞〔2025〕12号

南京、苏州市体育局:

  现将《第二届江苏省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对抗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体育局

  2025年9月16日


第二届江苏省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对抗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第二届江苏省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对抗赛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南京市体育局、苏州市体育局、江苏省足球运动协会、江苏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参赛单位

  南京市代表队、苏州市代表队。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首回合:2025年11月22日19:35,南京市,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

  (二)次回合:2025年11月29日19:35,苏州市,苏州奥体中心体育场。

  五、球员资格

  (一)所有报名球员应为198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二)拥有代表市户籍,或2025年1月起代表市的不间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拥有代表市学籍,或身份证号前4位为代表市属地;

  (三)每场比赛中,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球员同时上场至少5人。

  六、官员资格

  (一)参赛队主教练必须持有亚足联/中国足协B级(或相当于亚足联/中国足协B级)或以上级别证书并且执教执照在有效期内;助理教练必须持有亚足联/中国足协C级(或相当于亚足联/中国足协C级)或以上级别证书并且执教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参赛队队医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三)参赛队领队由设区市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七、报名要求

  (一)每队报名球员人数为30人;

  (二)报名球员需具有中国国籍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每队报名官员人数: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3人,队医1人,队务1人;

  (四)参赛球队须为全队人员办理比赛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五)参赛球员须提供适合参加足球比赛的健康诊断证明(加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医务章或另行提供相应医院体检表),赛事期间各队医疗费用自理。

  八、竞赛办法

  (一)两支球队进行主、客场两回合比赛,两回合进球数多者的球队获胜;

  (二)如果两支球队在两场比赛后的进球数相同,则客场进球较多的球队为获胜方;

  (三)如用客场进球方法仍未能分出胜负(两队的主客场进球数均相同),则直接以点球决胜方式决定获胜球队。

  九、竞赛规则与技术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球理事会最新发布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5号球,比赛进行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三)在每场比赛中,每队可替换7名球员,被替换下场球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比赛中最多可执行3次替换程序,在中场休息时可以执行额外的替换程序;

  (四)在本赛事期间内,同一名球员或官员被出示黄牌累计2次或红牌1次,自动停赛1场;

  (五)每支球队必须提供至少两套对比度不同的比赛服,每场比赛的比赛服装颜色应在比赛开始前的联席会上确认;

  (六)球衣(背面和正面)和短裤上应印制号码,比赛服装号码应与报名表相符,比赛服装胸前中间位置须印有参赛代表单位中文简写名称;

  (七)如果裁判宣布比赛因场地或因天气状况或不可抗力而无法开始,比赛应更换至另一个体育场或取消,该决定必须由比赛裁判或省体育局派出的竞赛官员作出决定。比赛的日期和地点将由省体育局另行决定;

  (八)比赛期间最多允许12名参赛球员和7名参赛官员坐在球队替补席上,所有人应佩戴证件。

  (九)纪律委员会由省体育局派员组成,职责是:

  1.采取纪律措施,处理赛事期间所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2.对收到红黄牌的球员采取最终纪律措施。

  十、奖励

  对抗赛冠军球队将获得冠军奖杯、奖金及奖牌,亚军球队获得亚军奖牌。比赛设“最佳球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守门员奖”,执法比赛的裁判员将获得裁判员纪念奖杯。

  十一、技术官员

  比赛阶段技术官员(含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等)由省足协提出建议名单,报省体育局审定后公布。

  十二、本竞赛规程由省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省体育局所有。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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