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5-00041 | 分 类 |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25 |
标 题 | 关于开展农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5-00041 |
分 类 |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25 |
标 题 | 关于开展农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农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苏体办群函〔2025〕5号
各设市区体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和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激发我省农村地区女性参与全民健身热情,提升妇女健康水平,培育高素质农民,根据《体育总局 农业农村部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农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目标
2025年拟以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要培训对象,对100个行政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发挥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农村地区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引领作用,通过群众带动群众、群众组织群众、群众指导群众,促进我省农村地区科学健身素养的全面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培训对象
以村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女性典型为主要培训对象,包括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大农村女性。2023、2024年已培训行政村原则上不列入培训点。
(二)培训师资
省体育局和南京体育学院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单项运动协会或人群体育协会,选派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村群众需求的师资力量,教授包括运动项目健身技能(以健身气功、广场舞、柔力球等易学易开展的项目为主)、科学健身知识、健康生活理念、小型赛事活动组织方法等实用知识,为农村培养自己的基层全民健身人才。
(三)培训场地
优先利用农村体育健身活动基地,结合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各类场地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开展培训。
(四)培训证书
培训合格人员将由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发放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因地制宜
各地根据农村广大妇女参与全民健身的不同需求,从实际出发,科学安排培训内容,不搞“一刀切”。在开展培训前要了解、掌握农村女性最迫切最强烈的健身需求,注重实操性,体现地方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二)坚持重点突破
以革命老区、省“全民健身强基工程”试点地区、省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为重点,以满足这些地区的农村全民健身需求为突破口,率先在以上地区开展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增强当地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坚持培用结合
以培训农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抓手,促进我省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真正发挥作用。要鼓励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组织小型多样的农村体育锻炼活动,经常性开展本地区或跨地区的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活动,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激励。
(四)坚持融合发展
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农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融合、协同促进。培训工作可以与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相结合,与农村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等工作同时开展。
(五)强化总结推广
要认真发掘在培训工作中产生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善于总结并积极推广。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重视农村女性全民健身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具体安排
(一)活动开展时间:4月中下旬至11月底。
(二)各设区市报2个集中培训点(2023、2024年已培训行政村以外的行政村),每个点至少覆盖4个行政村。
(三)各培训点参训人数控制在30~80人之间。
(四)各期培训时长不少于2天。
(五)培训师资由省体育局、南京体育学院、相关项目协会、各设区市体育部门统筹安排。
(六)南京体育学院将结合科学健身志愿服务、健身科普宣传、乡村扶贫等内容,参与培训的教学服务工作。
五、项目经费
各培训点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参训,落实培训场地。培训期间不安排住宿,不方便回家用餐的学员由各培训点统一提供午餐(盒饭),标准为30元/人,学员餐费(发票须符合财政报销要求)及专家差旅费、授课费等由南京体育学院承担。
六、其它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各设区市体育局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本地区2025年开展农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2个集中培训点统计表报南京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联系人:杜涔,联系电话:17714354581,邮箱:
qimiao20200114@qq.com。
附件:2024年农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点统计表.docx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