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烟感及喷淋系统(消防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装烟感及喷淋系统(消防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71088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棋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41.7108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安装烟感及喷淋系统(消防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装烟感及喷淋系统(消防改造)项目:
3.1. 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满足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4)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或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获取
获取时间:2024-06-07 09:00到2024-06-14 17:00
获取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1969961325@qq.com(邮件须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须为一个PDF文件上传),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文件:(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文件费缴纳付款凭证,文件费支付宝收取账户:17749581484(汇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简称)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不后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7 15: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6-17 15:00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层一号会议室
七、其他
7.1工期:60日历天;
7.2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
7.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介质)。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4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jszbtb.com)。若有关本次招标公告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5其他说明:
(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一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①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③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7.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1.7108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予以废标处理。
7.7其余详见采购文件。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棋院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五台山1-6号江苏棋院
联系人: 唐主任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层
联系人:聂工
电话:15852942100
电子邮件:19699613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