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036/2024-00074 分        类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6-07
标        题 关于组队参加2024年全国体育赛事“三进”活动(盐城站)暨江苏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036/2024-00074
分        类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6-07
标        题 关于组队参加2024年全国体育赛事“三进”活动(盐城站)暨江苏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的通知

关于组队参加2024年全国体育赛事“三进”活动(盐城站)暨江苏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11:07浏览次数:

苏体群〔2024〕33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

  为落实《体育总局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 活动的通知》(体经字〔2024〕109号)要求,推进《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活动,经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同意,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与江苏省体育局将于6月下旬共同主办2024年全国体育赛事“三进”活动(盐城站)暨江苏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

  二、主办单位:中国体育报业总社、江苏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盐城市体育总会、盐城市商务局、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燕舞集团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中国田径协会(技术支持)、国家体育总局系统有关直属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五、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29~30日,盐城大洋湾景区。

  六、活动主题

  健康达标 你我同行

  七、参赛人员

  请各设区市体育局组队,各设区市所属县(市、区) 在职人员参加。

  八、组别与项目

  (一)竞赛组别:

  壮年一:

  25~29岁组(1995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

  30~34岁组(1990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

  35~39岁组(1985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出生)

  40~44岁细(1980年1月1日—1984年12月31日出生)

  壮年二:

  45~49岁组(1975年1月1日—1979年12月31日出生)

  50~54岁组(1970年1月1日—1974年12月31日出生)

  55~59岁组(1965年1月1日—1969年12月31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

  壮年一:

  一类顶日:30秒跳绳;

  二类项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三类项目:立定跳远;

  四类项目:绕杆跑;

  五类顶目:坐位体前屈。

  壮年二:

  一类项目:30秒跳绳;

  二类项目:3000米快走;

  三类项目:掷实心球;

  四类项日:绕杆跑;

  五类项目:坐位体前屈。

  九、参加办法

  (一)参加人数

  各设区市体育局可报领队1人(局分管领导)、教练员1人(群体处处长)、运动员不超过22名,参赛组别及男、女人数自定。领队、教练员可兼报运动员。

  (二)参加办法

  根据运动员年龄报名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不得跨组别参加比赛。每名运动员必须完成全部五类项目的比赛,报名时须在每类项目中确认一个参赛报项,报名后参赛报项不得更改。

  十、竞赛办法

  (一)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细则执行。

  (二)各组别各项目比赛办法。

  1.每名运动员根据个人报名,参加所报组别的五类选项比赛,完赛后对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计算总分,各组别根据运动员总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

  2.如遇1名或多名运动员个人总分相等,则以得分较高的单项数量多者为优胜;如仍相等,则以任何一个单项得分最高者为优胜;如再相等,则以第二得分高的单项分数较高者名次列前,并依此类推;如还不能判定,则以运动员二类项目的比赛成绩判定名次。

  (三)各市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出

  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号码簿,否则不予参赛。

  十一、计分、录取与奖励

  (一)单项:各年龄组按个人五类总分高低录取前八名。

  (二)男子团体:根据各单位各组别个人总分获得500分的男了运动员数量排列名次,数量多者,名次列前,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如得满分的运动员数量相等,则以各单位个人总分495分的运动员数量排列名次,数量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各单位个人总分490分的运动员数量排列名次,数量多者,名次列前,并依此类推。

  (三)女子团体:根据各单位各组别个人总分获得500分的女子运动员数量排列名次,数量多者,名次列前,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如得满分的运动员数量相等,则以各单位个人总分495分的运动员数量排列名次,数量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各单位个人总分490分的运动员数量排列名次,数量多者,名次列前,并依此类推。

  (四)混合团体:根据各单位运动员的个人五类总分之和排列名次,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如出现总分相等,则以各单位个人总分500分的运动员数量排列名次,数量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各单位个人总分495分的运动员数量排列名次,数量多者,名次列前,并依此类推。

  十二、经费

  参赛队伍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承办单位承担,往返交通、保险费用自理。超编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电子报名表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盐城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联系人:宗永根,联系电话:0515-89877180、15862080129,邮箱:767047032@qq.com。

  (二)各代表队于6月29日上午到赛区报到,6月30下午离开,报到联系人:顾旻,联系电话:18082160001。具体报到地点由承办单位提前通知各队领队。

  十四、仲裁委员、裁判员由江苏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选派。

  十五、参赛运动员在比赛结束7日后,可在国家体育总局政务服务门户(http://www.sportgov.cn/dlbz/)查询电子证书。

  十六、各单位应结合本次达标赛,在日常锻炼与参赛中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自愿参赛责任书.docx

            2.江苏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报名表.docx


  江苏省体育局

  2024年6月6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印发



附件1:苏体群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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