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47号提案的答复
曹玉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权全面纳入相关主管部门权力事项清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是推动落实“双减”政策的重要举措。省体育局十分重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制定出台的《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强调本省各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服务监管工作,要把服务监管工作纳入落实“双减”工作统一部署,定期组织检查评定。建立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监督投诉电话的联系,完善投诉举报与协同办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信息,对涉事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及时依法调查处理。积极推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和守信失信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监管。
为进一步推进监管工作落实,近年来,省体育局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列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开展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抽样督查,推动市县体育部门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每年组织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去年7月,省体育局专门邀请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办、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对扬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实施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形式告知,限时整改。去年12月以来,省体育局在全省体育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市县体育部门深入排查6个方面行政执法问题,对问题线索全面梳理,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整改措施。
为解决市县体育部门无行政处罚权,无法实施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有效监管问题,今年2月,省体育局根据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专门向省委编办申请新增体育类校外培训相关行政处罚权力。目前,省委编办已同意在县级体育部门新增“未经审批开展体育类校外培训的处罚”权力,目前正在进行赋权流程。
下一步,省体育局将指导督促县级体育部门主动争取各地“双减办”支持,进一步加强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严厉查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力,不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结合在全省体育系统开展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座谈访谈、随机抽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各地体育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治压力不减、整治效果彰显。
江苏省体育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徐邦俊
电 话:025—51889020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