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0 09:32浏览次数:

朱家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后时代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引导全民参与体育活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体育事业是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疫情期间,省体育局针对疫情防控形势下不能举办或者限制举办集聚性线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实际,及时转变思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赛事活动模式,大力研发推广居家科学健身方法,丰富群众居家文化体育生活,倡导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强身健体。疫情后时代,参与体育活动,对健康人群来说,是促进和维护身体健康最经济、最适用的手段;对亚健康人群来说,是最有效、最安全的调理和矫正手段;对已经患有疾病的人群来说,在医生和康复师指导下的体育锻炼是治疗疾病、加速康复、提高带病生活质量的重要辅助手段。省体育局高度重视疫情后时全民健身活动开展,通过丰富赛事活动服务供给,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体育活动。

一、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培养居民科学健身意识的建议。省体育局将继续与《扬子晚报》合作,开设每周一期的科学健身专版,每年50版,并在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平台同时刊登;与中国江苏网合作,开设公共体育频道;组建专家团队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开展科学健身知识讲座;在手机端(新华社客户端、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省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咪咕视频等)、电视端(江苏移动、江苏电信机顶盒)、户外大屏同步推出《科学健身周周练》系列科学健身指导短视频,广泛传播“运动是良医”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在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国民体质监测活动中开展全民健身、健康江苏有关内容宣传。

二、关于设置省内全民健身资金专项账户,保障全民健身活动的有效推进建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除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在2年内逐步取消。我省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和核算,单位不能新设专项账户。《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属于地方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地方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省级财政负责省级事权,我省体彩公益金实行省市县分成结算,且省内分成中市县约占7成,市县部门可通过分成的市县公益金开展全民健身事项。我省全民健身有整体规划并一体推进,省级设立“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包括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育社团改革、推动社会力量办体育等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承办或开展群众性赛事活动、群众性综合运动会、社团品牌赛事活动、备战智力运动会等全民健身活动;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卫融合、国民体质监测、体质测定、科技兴体、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体育文化与信息化建设、全民健身宣传等。我省目前就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管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国民体质监测等项目,通过省对市县转移方式补助各市县,同时也按财政要求加强绩效管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规划落实、项目推进和资金绩效过程管理及结果应用。

三、关于重新规划体育场所设置的建议。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把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作为改善民生、服务大众的抓手,在提供公共体育产品、满足群众体育需求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成为全国唯一以省为单位的国家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初步形成省、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建成体育公园(广场)1300多个、健身步道3.79万多公里,全省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达3.48平方米。各设区市基本建成功能齐全的体育中心和5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中心,各县(市、区)基本建成“新四个一”工程。县级以上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绝大多数乡镇(街道)建有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村村有体育场地”的目标。但随着群众健身需求的日益增高,现有体育场所仍不能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2022年7月,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强调要着力优化全民健身资源布局,推动全民健身资源合理分布,均衡配置城乡全民健身功能,构建便利可及的健身生活圈。《江苏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强调,要引导推动各地制定并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合理利用城乡闲置资源和空间,因地制宜建设亲民便民的健身设施。推广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笼式足球场、冰雪场馆等新型体育设施。同时,我省还出台了《江苏省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各地做好体育场所规划设置工作。

四、关于发放省内常住居民健身福利卡,引导全民积极参与专业健身活动的建议。向健身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是新形势下引导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重要方式,2017年至2021年,省体育局面向健

身群众和特定群体,累计发放超过2亿元体育消费券。体育消费券不仅激发了群众的体育消费热情,更撬动了体育消费市场。根据省政府专项资金统一管理要求,省级体育消费券已取消,目前我省苏州、常州、南京市仍在发放体育消费券。除发放体育消费券外,省体育局每年还通过设立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在2023年和2024年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点支持方向包括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和健身服务、以体育健身运动技能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健身休闲服务、社会力量举办(承办)有重大影响力的赛事,特别是市场化程度高、社会关注度高的大型商业赛事等。

五、关于打造全民健身咨询体系,大力培育健身专业人才,实现健身指导服务平民化目标的建议。近几年,省体育局和省卫生健康委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预算,打造国家运动处方师培训基地,联合面向医疗机构的从业医师开展运动处方师培训,目前已培训1100多人;同时,省体育局和省卫健委联合开展的体医融合培训,专门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在省体育局每年组织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培训中,增设了健康管理、基础医疗和急救课程,目前我省已拥有30多万名经过培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在全省卫生健康部门举办的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培训中,强化了运动促进健康方面的培训内容。另外,从2020年起,我省已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每年在各设区市抽取样本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全省每年抽取样本40000多人;每年全省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和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站点对30多万名群众进行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目前,省体育局正开发建设全省国民体质监测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现正在论证审批中,建成后经实名认证和参加国民体质监测的人员均可在线接收预约、查询、指导。

六、关于加大体育竞技活动力度,拓展体育运动比赛类别,提升全民体育活动参与度,打造全民健身的积极氛围的建议。省体育局高度重视拓展群众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积极构建覆盖全省、上下衔接、城乡贯通的群众性赛事活动体系。近几年持续举办了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网络全民健身运动会、“健康江苏”健步走、“长江经济带”全民健身大联动、“长三角”体育节、“行走大运河”主题健步走等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围绕“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目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身边赛事活动。《江苏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强调,打造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品牌,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力把“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系列赛事规模做大、品牌做强。推动举办社区运动会,推广群众冰雪运动,推进县域足球普及,支持各地依托地域人文特色和自然资源禀赋培育精品赛事。2023年,省体育局计划中的群众体育赛事有第二届全省智力运动会、首届江苏省社区运动会、第四届全省网络全民健身运动会、“全民健身日”“行走大运河”“老年人体育节”“迎新春 抗疫情”第三届江苏省健身气功•八段锦网络公开赛等。


江苏省体育局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徐邦俊

电  话:025—51889020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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