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幸福江苏”2023年江苏省门球锦标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2 16:24浏览次数:

省社管字〔2023〕60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昆山市、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沭阳县教育(体育)局,省门协单位会员:

  “幸福江苏”2023年江苏省门球锦标赛将于6月16日至19日在盐城市大丰区举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程要求及时报名,做好参赛各项工作。

  附件:竞赛规程


  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省门球运动协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幸福江苏”2023年江苏省门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大丰区教体局

  宏鑫三元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大丰区草堰镇人民政府

  四、合作伙伴

  龙胄门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长寿文体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多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宏鑫三元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16日至19日在盐城市大丰区梦幻迷宫门球场举行。

  六、竞赛项目:五人制门球。

  七、参加办法

  (一)省门协会员单位经所在设区市体育局同意进行报名。各设区市会员单位可报2支队伍,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扬子石化、扬州市江都区、盐城市大丰区梦幻迷宫限报1支队伍。

  (二)每支队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5~7人,性别、年龄不限,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教练员和运动员参赛应符合《省门球运动协会关于规范门球技战术人才跨区域交流管理的通知》(苏门协〔2018〕7号)的规定。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全部名次。第一阶段分组由裁判长主持抽签。

  (三)比赛场地为六片人造草坪。比赛用球棒、号码布及队长、教练员臂章均自备。参赛队必须使用经中国门球协会认可的器材,着统一运动服和平底无跟运动鞋参赛(布鞋、皮鞋不得进入赛场)。

  (五)比赛仲裁、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国家级以上裁判员携带中国门协统一裁判服,其他裁判员可自行选购中国门协统一裁判服,或自备白色上衣和白色运动裤。所有裁判员均自备白色运动鞋以及等级裁判员证书、胸徽和《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二)在前八名比赛阶段根据单场全队最高得分设置“敢斗奖”。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本次比赛的前四名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

  十、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

  1.各单位从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微信公众号或省门协官方网站(http://jsmq.sportsjs.cn/)下载竞赛规程和报名表,按要求打印填报,经所在设区市体育局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6日前将报名表原件照片和对应的Excel报名表文档一同报送省门协秘书处。联系人:吴昊天,电话:18036242677(微信同号)。报名表原件和自愿参赛承诺书签字盖章原件请于报到时交赛区会务组。

  2.报名后不能无故撤销报名,如确系因事、因病无法参赛,请及时通知承办单位。

  (二)报到

  1.时间:参赛队于6月16日上午12点前报到。

  2.地点:大丰市梦幻迷宫度假酒店,联系人:孟丽,电话:17751573967。

  乘车路线:东台市高铁站或汽车客运站下,16日上午9:00、10:00、11:00有车辆统一接站,其他时间自行前往,接站联系人:蒲军贤,电话:19952876831。

  3.报到当天下午安排运动员熟悉场地,16:3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会议地点为大丰市梦幻迷宫度假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离会:6月19日14点前离会。

  十一、其他规定

  (一)参赛队差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治疗费用自理,自备防雨、防晒、防暑用具。

  (二)大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三)报到时,参赛队需交验全队人员二代身份证。组委会根据需要抽验体检证明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四)比赛期间,组委会官员、仲裁及裁判员的差旅、食宿和劳务等费用根据标准由承办单位负责。

  (五)主办单位有权将本次比赛的影音资料及个人肖像无偿使用于旨在推动本项目发展的行为中。

  (六)各参赛单位应高度重视赛事安全工作,加强对参赛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对参赛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训练、参赛和交通、餐饮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应予以充分重视,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不得参赛,“阳康”人员遵从医嘱,理性审慎参赛。各参赛队对于赛会安全工作措施和要求应予以配合与支持。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23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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