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幸福江苏”2023年江苏省退役军人门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14:53浏览次数:

省社管字〔2023〕54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昆山市、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沭阳县教育(体育)局,省门协单位会员:

  “幸福江苏”2023年江苏省退役军人门球比赛将于5月27日至29日在盐城市大丰区梦幻迷宫举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程要求及时报名,做好参赛各项工作。

  附件:竞赛规程


  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省门球运动协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

“幸福江苏”2023年江苏省退役军人门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教体局

  盐城市大丰区宏鑫三元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大丰区草堰镇人民政府

  四、合作伙伴

  龙胄门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长寿文体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多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宏鑫三元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27日至29日在盐城市大丰区梦幻迷宫门球场举行。

  六、竞赛项目:五人制门球。

  七、参加办法

  (一)省门协单位会员限报1支队伍。

  (二)每支队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5~7人,性别、年龄不限,但必须是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人员,且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随队裁判须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裁判等级为二级以上(不含荣誉级别),优先安排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人员。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全部名次。第一阶段分组由裁判长主持抽签。

  (三)比赛场地为四片人造草坪。比赛用球棒、号码布及队长、教练员臂章均自备。参赛队必须使用经中国门球协会认可的器材,着统一运动服和平底无跟运动鞋参赛(布鞋、皮鞋不得进入赛场)。

  (五)比赛仲裁、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名额由省门协选调志愿裁判补充。国家级以上裁判员携带中国门协统一裁判服,其他裁判员可自行选购中国门协统一裁判服,或自备白色上衣和白色运动裤。所有裁判员均自备白色运动鞋以及等级裁判员证书、胸徽和《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从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微信公众号或省门协官方网站(http://jsmq.sportsjs.cn/)下载竞赛规程和报名表,按要求打印填报,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15日前将报名表原件照片和对应的Excel报名表文档一同报送省门协秘书处。联系人:吴昊天,电话:18036242677(微信同号)。报名表原件和自愿参赛承诺书签字盖章原件请于报到时交赛区会务组。

  2.报名后不能无故撤销报名,如确系因事、因病无法参赛,请及时通知承办单位。

  (二)报到

  1.时间:参赛队(含随队裁判)于5月27日上午12点前报到。

  2.地点:大丰市梦幻迷宫度假酒店,联系人:孟丽,电话:17751573967。

  乘车路线:东台市高铁站或汽车客运站下,27日上午9:00、10:00、11:00有车辆统一接站,其他时间自行前往,接站联系人:蒲军贤,电话:19952876831。

  4.报到当天下午安排运动员熟悉场地,16:3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会议地点为大丰市梦幻迷宫度假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离会:5月29日14点前离会。

  十一、其他规定

  (一)参赛队差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治疗费用自理,自备防雨、防晒、防暑用具。

  (二)报到时,参赛队向承办单位交纳竞赛服务费300元/队和食宿费400元/人。参赛队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提前离会不退费,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承办地代表队可自行安排食宿。

  (三)参赛队如未能自派随队裁判或所派随队裁判不符合要求,须向承办单位交纳裁判代聘费700元/人。

  (四)报到时,参赛队需交验全队人员二代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证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等可确认其退役军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组委会根据需要抽验体检证明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六)比赛期间,组委会官员、仲裁及裁判员的差旅、食宿和劳务等费用根据标准由承办单位负责。

  (七)主办单位有权将本次比赛的影音资料及个人肖像无偿使用于旨在推动本项目发展的行为中。

  (八)各参赛单位应高度重视赛事安全工作,加强对参赛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对参赛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训练、参赛和交通、餐饮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应予以充分重视,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不得参赛,“阳康”人员遵从医嘱,理性审慎参赛。各参赛队对于赛会安全工作措施和要求应予以配合与支持。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23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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