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幸福江苏”2023年江苏省门球大联赛(县区站)暨第12届省县区门球比赛的通知
省社管字〔2023〕36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昆山市、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沭阳县教育(体育)局,省门协单位会员:
“幸福江苏”2023年江苏省门球大联赛(县区站)暨第12届省县区门球比赛将于4月22日至24日在盐城市盐都区举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程要求及时报名,做好参赛各项工作。
附件:竞赛规程
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省门球运动协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幸福江苏”2023年江苏省门球大联赛(县区站)暨第12届省县区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盐都区教体局
盐都区潘黄街道
三、协办单位:盐都区门球协会
四、合作伙伴
龙胄门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长寿文体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多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宏鑫三元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22日至24日在盐城盐龙体育公园门球馆举行。
六、竞赛项目:五人制门球。
七、参加办法
(一)省门协县级工作部县区会员单位限报1支队伍,承办地根据竞赛编排需要派1~2队参赛。
(二)每支队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5~7人,性别、年龄不限,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教练员和运动员参赛应符合《省门球运动协会关于规范门球技战术人才跨区域交流管理的通知》(苏门协〔2018〕7号)的规定。
(四)随队裁判须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裁判等级为二级以上(不含荣誉级别)。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全部名次。第一阶段分组由裁判长主持抽签。
(三)比赛场地为四片人造草坪。比赛用球棒、号码布及队长、教练员臂章均自备。参赛队必须使用经中国门球协会认可的器材,着统一运动服和平底无跟运动鞋参赛(布鞋、皮鞋不得进入赛场)。
(五)比赛仲裁、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国家级以上裁判员携带中国门协统一裁判服,其他裁判员可自行选购中国门协统一裁判服,或自备白色上衣和白色运动裤。所有裁判员均自备白色运动鞋以及等级裁判员证书、胸徽和《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二)在前八名比赛阶段根据单场全队最高得分设置“敢斗奖”。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本次比赛的前四名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
十、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从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微信公众号或省门协官方网站(http://jsmq.sportsjs.cn/)下载竞赛规程和报名表,按要求打印填报,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10日前将报名表原件照片和对应的Excel报名表文档一同报送省门协秘书处。联系人:吴昊天,电话:18036242677(微信同号)。报名表原件和自愿参赛承诺书签字盖章原件请于报到时交赛区会务组。
2.报名后不能无故撤销报名,如确系因事、因病无法参赛,请及时通知承办单位。
(二)报到
1.时间:参赛队(含随队裁判)于4月22日上午12点前报到。
2.地点:盐城港府君澜大饭店(盐都区振兴路96号)。
宾馆联系人:王盛,电话19106120180
3.乘车路线:乘坐高铁及汽车到盐城的,请提前告知到达时间,大会将安排车辆接站。联系人:郝苏保,电话15995195799。
4.报到当天下午安排运动员熟悉场地,16:3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会议地点为盐城港府君澜大饭店一楼正阳厅会议室。
(三)离会:4月24日14点前离会。
十一、其他规定
(一)参赛队差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治疗费用自理,自备防雨、防晒、防暑用具。
(二)报到时,参赛队向承办单位交纳竞赛服务费300元/队和食宿费330元/人。参赛队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提前离会不退费,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承办地代表队可自行安排食宿。
(三)参赛队如未能自派随队裁判或所派随队裁判不符合要求,须向承办单位交纳裁判代聘费700元/人。
(四)报到时,参赛队需交验全队人员二代身份证。组委会根据需要抽验体检证明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五)比赛期间将召开省县区门球工作会议,请各参赛队领队参会。
(六)请第13届省县区门球比赛承办地(苏州市相城区)领导出席大联赛县区站闭幕式,并作简短致辞。
(七)比赛期间,组委会官员、仲裁及裁判员的差旅、食宿和劳务等费用根据标准由承办单位负责。
(八)主办单位有权将本次比赛的影音资料及个人肖像无偿使用于旨在推动本项目发展的行为中。
(九)各参赛单位应高度重视赛事安全工作,加强对参赛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对参赛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训练、参赛和交通、餐饮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应予以充分重视,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不得参赛,“阳康”人员遵从医嘱,理性审慎参赛。各参赛队对于赛会安全工作措施和要求应予以配合与支持。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