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036/2023-00002 分        类 政策文件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1-03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加强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编制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036/2023-00002
分        类 政策文件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1-03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加强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编制管理的通知

省体育局关于加强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编制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3 09:00浏览次数:

苏体人〔2022〕27号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市体育局,南京体育学院,直属各训练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强化政策的严肃性,规范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编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编制管理

  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编制包括运动员正式编制、试训编制和集训编制,由省体育局统一管理。运动员正式编制由省体育局具体核定下达到各运动项目,运动员试训、集训编制直接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运动项目实际情况,将运动员试训、集训编制核定到各运动项目,并报省体育局备案。运动员编制核定下达后,各单位在下达的编制内严格执行使用,不得自行其是,超项目编制外使用,不得在本单位编制总额内擅自调整各项目运动员编制。

  二、加强编制使用沟通协调

  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编制使用,各单位的训练、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使运动训练、人事管理、经费安排衔接有序、协调顺畅,堵塞管理漏洞和盲区。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数内选招运动员,不得超编制和在编制外招录。规范办理运动员选招、退役手续,严禁虚报运动员数、不在规定时间内删除退役运动员信息。加强运动员预算编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体育局运动员选招和退役文件执行。

  三、实行编制动态调整

  省体育局定期评估项目发展情况,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训练绩效,动态调整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编制。运动员编制核定前,各训练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对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向省体育局报送编制调整建议。运动员编制核定下达后,各训练单位要根据省体育局下达编制,及时做好人员调整。

  四、规范超编运动员管理

  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编制重新核定后,出现运动员超编情况的,如果是训练单位整体超编,由省体育局安排机动编制过渡,运动员实行只出不进,2年内完成消化过渡,省体育局收回机动编制;如果是单个项目超编,经省体育局批准,在该训练单位编制总额内调剂使用,单个项目运动员只出不进,2年内完成消化过渡。

  特此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

  2022年12月29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印发


附件1:苏体人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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