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关于举办游泳等三个项目裁判员业务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 11:14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奥运会和全运会之年,为加强我省裁判员梯队建设,进一步提高裁判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结合全省裁判员队伍发展状况,经研究,定于上半年举办游泳、击剑和排球项目裁判员业务提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游泳、击剑和排球项目。

  二、推荐名额与条件

  (一)推荐名额:各设区市体育局每个项目可推荐3人,省单项协会2-3人。

  (二)推荐条件:被推荐裁判员须思想品德优良,公道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培养前途;拥有国家一级裁判员资格,并具备两年以上(含两年)执裁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获得运动员技术等级一级以上或全国英语考试六级合格的国家一级裁判员可优先推荐,不占正编指标。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竞赛规则、裁判法、竞赛编排、专项英语等理论学习,竞赛裁判法及大型比赛判罚临场案例分析,组织理论和实践考试考核。

  四、相关要求

  1、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选拔推荐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培训重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选派工作,并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我局综合业务处。

  2、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由省体育局承担,交通费自理。

  3、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2021年游泳等项目裁判员业务培训报名表.docx


  江苏省体育局

  2021年3月1日


  (联系人:许石军 联系电话:025-51889013 QQ:4178308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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