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036/2021-00023 分        类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2-08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全省室外全民健身设施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036/2021-00023
分        类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2-08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全省室外全民健身设施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全省室外全民健身设施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8 10:48浏览次数:

  苏体群〔2021〕11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室外健身设施管护工作,切实解决室外健身器材安装不规范、管护不到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开展全省室外全民健身设施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以“管护”保质量,对各地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室外全民健身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室外健身设施建设和管护更加科学规范,群众健身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室外健身设施清查工作

  各设区市体育局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辖区内的一代健身路径、二代健身路径、篮球场、笼式足球场等室外健身设施逐一进行实地清查,重点排查器材、场地、环境、安装、用电等是否存在问题,并整理出存在问题的设施清单,务必做到底数清、问题准。

  (二)实施室外健身设施整治行动

  针对清查发现的问题,各设区市体育局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用1-2个月时间进行集中整治。

  1.针对体育部门捐建的室外健身设施,应采取如下措施予以整改:

  (1)器材安装应严格按照《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相关标准进行整改;

  (2)对达到使用年限的器材,立即拆除并更换;

  (3)对损坏的器材,立即组织维修,无法修复的及时更换;

  (4)对安装位置不合理造成群众使用不便的器材,立即重新选址安装;

  (5)对存在地面不平整、损坏等问题的场地设施立即予以平整、修复,对环境脏乱的场地设施应通过铺设人工草皮、橡胶垫等方式进行美化;

  (6)对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设施,要立即停用,张贴安全告示,并迅速进行整改;

  (7)计划新增的室外健身器材,捐赠方须验收场地合格后方可安装;

  (8)捐赠方与受赠方须签署捐赠协议,未签署或协议未明确各方责任的须进行补充完善;

  (9)室外健身设施应设置告示牌,用于公布安全提示、管护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修渠道方式、体育部门监督电话等。

  2.针对非体育部门捐建的室外健身设施,体育部门应督促建设方或管护方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整改,对确实存在整改困难的,应帮助进行整改。

  (三)健全室外健身设施管护机制

  1.成立全省室外健身器材管护工作领导小组,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工作协调。各地可参照成立本级室外健身器材管护工作领导小组;

  2.各设区市体育局要抓好《省体育局关于加强室外全民健身器材采购安装和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苏体群〔2020〕42号)的贯彻落实,制订或完善本级室外健身设施建设、管护等相关规划和政策,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室外健身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的督导;

  3.各级体育部门应常年安排室外健身设施管护经费,确保日常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4.建立巡查管护机制和月报告制度,做到每一处室外健身设施对应一名管护责任人。各级体育部门须安排专人或发动社会体育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社会力量负责室外健身设施管护工作,或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每月对辖区内室外健身设施进行巡检并建立台账。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月底前)。省体育局下发通知,明确目标任务、时序安排及工作要求;各设区市体育局结合实际制定本级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清查阶段(3月-4月)。各设区市体育局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全面开展清查工作,逐一登记排查情况,存档备案。

  (三)整治阶段(5月-6月)。各设区市体育局对照清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完成对存在问题的室外健身设施的清理工作。对照要求查漏补缺,建立健全本级室外健身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四)检查阶段(7月-8月)。省体育局组织人员对各设区市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巩固提升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本次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各级体育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做到既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落实责任,确保效果。各设区市体育局按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计划,做好责任分解,确保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覆盖率要求达到100%。各设区市体育局须在6月底前向省体育局上报本次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总结材料,未能按时整改到位的须在总结中予以说明并明确下一步整改计划。

  (三)合理安排,做好协调。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设区市体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如期完成本次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江苏省体育局

  2021年2月2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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