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1-00011 | 分 类 | 政策文件 体育产业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5 |
标 题 | 省体育局关于转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4000036/2021-00011 |
分 类 | 政策文件 体育产业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5 |
标 题 | 省体育局关于转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省体育局关于转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体经〔2021〕12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
2020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了首批40家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名单,我省南京、苏州、常州3市入选。为进一步推进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试点城市的先行先试作用,释放体育消费潜力,扩大居民体育消费,提升消费层次,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体育总局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21〕19号,以下简称《总局通知》)。现将《总局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我省推进体育消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切实健全工作机制。请南京市、苏州市、常州市抓紧协调市政府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省体育局领导作为主要成员、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将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
省体育局把体育消费试点工作纳入2021年度重点工作,将在政策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推进等方面加大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支持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二、抓紧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各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要结合实际,尽快完善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试点目标、工作举措、各部门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间,于2月22日前将完善后的方案报送省体育局。
三、加快推进试点建设开展。各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要围绕试点工作方案,顺应新阶段体育需求不断增长态势,把需求牵引和供给创造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扩大体育消费的有效制度,推出一批促进体育消费的有效措施,打造一批体育消费支撑性载体、平台和项目,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绩效评估。各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要根据试点目标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估制度,并按照《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居民体育消费调查方案(试行)》(见《总局通知》附件)要求,按年度组织开展居民体育消费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于5月24日前将本地区《2020年居民体育消费调查报告》报省体育局审核。
五、开展省级试点工作。其他各设区市要按照《总局通知》和本通知精神,重点选择1个所辖县(市、区)作为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单位,试点期两年(2021-2022年),具体条件参照体育总局《促进体育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体经字〔2020〕169号)确定的申请条件(详见附件2)。各省级试点单位要结合“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谋划,创新开展促进体育消费相关工作,推动体育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以促进体育消费的硬招实招引领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样化体育需求。
各省级试点单位要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所在设区市体育局。各有关设区市体育局将确定的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名单和试点工作方案(提纲详见附件4,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含电子版),于2月26日前报送省体育局。
附件:1.《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
2.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单位基本条件
3.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
4.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方案提纲
江苏省体育局
2021年1月22日
(联系人:王丽丽、吴雨天 025—51889122、51889120
邮 箱:353531539@qq.com)
附件2
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单位基本条件
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作机制健全。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县(市、区)政府领导牵头,各设区市体育局领导作为主要成员,体育及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二)产业基础较好。有明确的体育产业规划,各类体育市场主体健全,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体育产业总规模、增加值、人均体育消费支出居前列。已经建立或计划建立体育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三)体育设施健全。各类体育设施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均位居前列。
(四)支持措施明确。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体育消费、发展体育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体育用地供给、体育企业融资、中小体育企业发展等方面有明确支持措施。
附件3
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
县(市、区)______ 设区市体育局(盖章)
区域面积 (平方米) | 常住人口(万人,2019年底) | ||
体育产业总规模 (亿元) | ____年度:
____年度: | 体育产业增加值 (亿元) | ____年度:
____年度: |
体育产业增加值 占GDP比重(%) | ____年度:
____年度: | ||
人均体育场地 面积 | ____年度:
____年度: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____年度:
____年度: |
体育消费 统计制度 | 已经建立 | 人均体育消费 支出(元) | ____年度:
____年度: |
计划建立 | |||
县(市、区) 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 |||
设区市体育局 推荐意见 (盖章) |
说明:表格中年度为2018、2019年度。
附件4
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方案提纲
试点工作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主要对照附件2阐述四条基本条件符合情况,并附体育产业规划及相关数据。
二、试点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总体目标及年度目标,包括定性目标和定量目标。
三、工作举措。支持试点目标实现的各项任务措施,包括完善政策、培育项目、打造载体、加强统计、规范市场等。
四、保障措施。包括工作机制、土地保障、资金保障等。
五、其他必要材料。
试点工作方案须经各设区市体育局审核同意。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