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省体育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苏体机党〔2020〕10号
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体育事业发展“双胜利”。根据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关于评选表彰省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苏委工通〔2020〕9号)精神,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
评选范围:党的组织关系隶属省体育局机关党委管理的中共正式党员、党务工作者(专、兼职)和基层党组织(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表彰名额:评选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基层党委、总支、支部)6个。根据推荐和评选情况,机关党委将从中推荐参加省级机关评选表彰。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表彰重点
1.基本条件。推荐表彰对象应当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出新时代党员新形象。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方法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善于做群众工作,坚守岗位,默默奉献,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强,组织力强,凝聚带领党员和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2.表彰重点。这次评选表彰结合“我是党员我先上”行动开展情况,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及党组织适度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基层工作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是各部门(单位)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干部(专职或兼职工作经历需连续满3年以上),以及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含临时党组织)。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程序
这次评选表彰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各党委、总支、支部为推荐单位,在广泛动员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评选。主要程序是:
1.评议推荐。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评议活动,在此基础上推荐拟表彰对象。训练单位要适当向一线运动员、教练员有所倾斜。推荐情况经机关党委集体研究,征求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意见,报局党组同意,向党内外干部群众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省体育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以及省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2.推荐数量。各部门(单位)最多只能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三种表彰类型中任选两种类型各推荐上报1名(个)。各基层党委所属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数量较多,可在三种表彰类型中各推荐上报1名(个)。
3.审核评选。局机关党委将对各部门(单位)推荐上报拟表彰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评选和公示,并确定省体育局表彰对象。在此基础上推荐上报省级机关评选对象名单。
4.社会公示。对确定的省体育局表彰对象,在“江苏体育”网进行公示。
5.进行表彰。“七一”前印发表彰决定,对受表彰对象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等。并通报省级机关工委表彰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选表彰工作与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开展“五抓五促”提效能、全力夺取“双胜利”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推动江苏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综合年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使评选表彰工作成为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过程。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推荐程序,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出来。
3.要结合评选表彰工作,把评比表彰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宣传身边先进典型的过程,推动学习典型活动,努力在局系统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4.材料报送。推荐报送拟表彰对象材料包括:①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和需要说明的情况等);②《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③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④个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JPG格式,不小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上述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三份,请于4月23日前报局机关党委。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sports-jgdw@163.com。
根据《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要求,今后,局系统基层党委开展党内集中表彰,表彰数量需与局机关党委沟通后确定。
附件:1.省体育局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doc
2.填表说明.doc
中共江苏省体育局机关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联系人:祁俊、陈博 联系电话:51889603、51889046)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中共江苏省体育局机关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