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体育局:从管理到治理 寓管理于服务——探索推进新时代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0-01-16 11:02浏览次数:

  近年来,苏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将体育领域治理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大局,切实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坚持和巩固,逐步完善和发展,严格遵守和执行,探索“三个转变”,推进新时代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实践。

  一、推动人治型管理方式向法治型治理转变。一是构建法规体系。2016年5月完成《苏州市市民健身条例》第四次修正,《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二次修正。先后制订《苏州市健身步道系统规划(2014~2020年)》《苏州市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苏州市全民健身“十三五”规划》《苏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苏州市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5年)》纳入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苏州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举办苏州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意见。二是规范执法行为。1997年成立苏州市体育市场管理处,2010年增挂苏州市体育稽查支队牌子,专门负责体育市场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不断推进执法工作的专业化和独立性。制订《苏州市体育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苏州市体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设立体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专栏,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机制,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由执法系统随机抽取产生,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记录。2018年起通过行政权力下放和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建立市、县级市和区两级体育行政执法体系,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完善监管手段。制订《苏州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苏州市体育领域诚信行为“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苏州市体育行政管理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应用实施办法(试行)》,搭建体育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逐步纳入信用档案联合惩戒,建立“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联合激励、惩戒机制。

  二、推动单一型管理主体向多元型治理转变。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政府、社会和市场关系,推动“放管服”改革,明确市、县级市和区两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在行政监管、行业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引导力度,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变“主办单位”为“指导单位”,变“管理”为“服务”。每年公开《苏州市承办市级及以上体育赛事目录》,发布《苏州市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目录》,设立体育赛事、体育产业和购买公共服务等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体育社会主体、市场主体联办业余训练项目、承接体育赛事活动、参与体育惠民消费行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二是壮大组织力量。全市建成体育类社会团体347家、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437家、体育社会组织注册会员近100万人,涉及经营体育及相关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984家。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实现市级体育协会党组织全覆盖,树立党的领导与体育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统一。根据项目特点细化体育社会组织类别,实现体育社会组织网格化、阶梯化的分类指导。2016年成立苏州市体育产业联合会,设立政策研究、健身服务业、装备制造业3个专项委员会,通过体育产业基地、体育特色小镇、体育服务综合体等平台建设,建设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体育产业发展新载体、体育消费新热点和体育消费供给新主体。三是加强行业监管。编印《苏州市市属体育协会制度汇编》,整理出台20项协会制度样本,指导帮助体育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制度,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和财务制度,90%的市属体育协会成立了监事会。制订《苏州市市属体育社会组织年度督查工作实施意见》,围绕“实体化、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建设要求,对组织行为、自治行为、收费行为、诚信行为、活动行为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逐项量化考核。出台《苏州市大众体育联赛工作指南》,制订“赛事承办办法”“资金扶持办法”“工作规范及要求”“安全与医疗救护工作要求”等,建立基于“互联网+”的赛事评估系统,全过程引入市场竞争和第三方绩效评估机制,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办赛程序化、规范化。

  三、推动封闭型管理机制向协同型治理转变。一是构建开放格局。主动推动体育发展融入“健康中国”“一带一路”“大运河文化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战略,不断提高新时代体育发展的战略思考和政治决断能力。张家港、太仓、昆山、吴江4个县区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全民健身示范区联盟,苏州与上海青浦、嘉兴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体育产业合作协议。坚持把办大赛、搞活动、建场地、促消费等内容纳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任务和民生实事项目。“争办国际性高端赛事,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名城”列入《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作用,每年召开会议协调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二是促进融合发展。与卫生、文化、旅游等部门构建联动机制,互换优质资源,凝聚发展合力。以“体育让生活更幸福”为主题,在市创博会上展示文体融合创意平台和产品。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旅游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打造22项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建成苏州太湖国际帆船港、澄湖国家飞行营地等18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开展“运动云医院”和“苏州市运动康复中心”项目建设,组建科学健身指导专家团队,通过健身知识讲座、专家现场咨询指导等形式为市民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进体育小镇建设,太仓天镜湖电竞小镇、张家港凤凰镇贝贝足球小镇、太湖体育旅游度假小镇成为省级体育健康特色小镇。三是创新治理举措。实施智慧体育行动计划,加强架构治理、资源整合和大数据建设,创新“互联网+体育”服务内容,建立“苏州体育”统一门户,打造赛事服务、场馆预订、健身指导、体测预约、报名培训等公共体育服务总入口。因地制宜加强便民体育设施建设,累计建成健身步道2500公里、体育公园65个,补助建成笼式球场72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39平方米。出台《苏州市智慧广场舞设施补助办法》,推广建设65套智慧广场舞系统,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在姑苏区建设28个百姓健身房,弥补老城区体育场地设施不足。实施体育惠民消费行动,发放补贴1400万元、确定消费定点场馆200个,直接刷卡消费8655万元,间接带动相关消费超2亿元。

  下一步,苏州体育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实践,为江苏建设体育强省和苏州高水平开放走在最前沿、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再创一个激情燃烧、干事创业的火红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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