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健身气功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苏体群〔2017〕4号
各市体育局、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健身气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助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健身气功在提高国民健康素质、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健康江苏”以及肃清邪教和有害气功影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我们编制了《江苏省健身气功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抓好落实。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联系人:省健身气功办公室赵玉坤)
电 话:025-51889157 13451894266
传 真:025-51889195
江苏省健身气功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健身气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助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发展规划(2013-2018年)》、《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以及《江苏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结合江苏健身气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与条件
江苏是全国推广健身气功的试点省份,2016年又被确定为全国健身气功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省份。全省13个设区市已有10个成立了健身气功协会,所有县(市、区)均建立了健身气功站点。截至2015年底,全省注册健身气功站点总数2161个,站点注册人数达7.21万人,经常习练人数达13.85万人,各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达2.57万人,有46家高校和47所中小学的体育课和课间操开设了健身气功。
健身气功为促进我省社会稳定、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从全省看,健身气功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尽适应,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足,尤其高水平的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缺乏;健身气功组织机构不够健全,专项经费投入不足,活动开展频率偏低,城乡分布不均匀;宣传工作不到位,少数地区对发展健身气功放不开手脚,甚至还有人“谈功色变”,对健身气功与邪教、有害气功的界线混淆不清。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国家一系列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抓住当前全民健身与全面健康深度融合的重要发展机遇期,以“增加人数、扩大阵地、加强管理”为基本抓手,推动健身气功在全省城乡深入普及,以健身气功管理方式改革试点为动力,创新思路与发展举措,构建和完善亲民、便民、利民的健身气功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健身气功在提高国民健康素质、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健康江苏”以及肃清邪教和其它有害气功影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健康江苏”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健身气功站点数达3000个,注册人数超过12万人,习练人数近30万人。全民健身气功习练意识和技能普遍增强,健身气功发展保持在全国前列,在全民健身中功能更为凸显。
(一)优化推广模式,完善站点指标体系
严格执行国家健身气功站点管理办法,建立健身气功站点标准化指标体系。各市县依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建立当地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必须具备的条件要目,力争把自发健身气功活动点升级改造为健身气功注册活动站点。积极利用公园、广场、绿地等影响大、人数多的健身场所,为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创建提供各项保障。到2020年所有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1个以上健身气功主题公园(反邪教广场)、建设健身气功站点服务中心60个以上,达到国家“优质健身气功站点”要求的站点达25%以上。
(二)创新办赛模式,打造竞赛展示体系
打造具有社会影响力、有地方特色的健身气功县(市)级、省市级、国家级、国际级4级品牌赛事活动。积极寻求有经验的推广公司进行商业合作,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健身气功市场开发运作路径。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健身气功省级交流比赛的模式,形成系列化、标准化、专业化的赛事活动运作。组织推广各类人群的健身气功比赛,使比赛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以赛事推动健身气功的发展。实施比赛活动申办制度,规范交流比赛活动流程。全省市县级健身气功交流比赛普遍举行,形成梯次赛事。健身气功纳入省市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项目,全省每年组织“百城”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大赛不少于20次,组织“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大赛不少于30次。引入市场机制,精心打造2个群众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示范引导性强、综合效益好的品牌健身气功活动,为练功群众搭建广阔的交流平台。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教育培训体系
与防范办、教育等部门协同组建健身气功推广领导小组,建立一支高素质管理人才队伍。制定健身气功人才培养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健身气功科研人才和专业复合型人才,通过层级培训提升江苏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整体素质。组建健身气功流动讲师团,巡回进行健身气功讲演宣传。到2020年,全省健身气功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 达2000名以上、二级达9000名以上、三级达20000名以上。
(四)挖掘文化内涵,拓宽科研宣传渠道
定期组织科研课题研究,全省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的健身气功科学论坛或论文报告会等学术活动。全省每年申报并结题科研课题的数量保持全国前列。借助重点大学建设2-3个健身气功科研基地,在国家级、省级以及地市级媒体宣传报道逐年增加。全省县级以上建立健身气功通讯员队伍,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宣传交流平台建设,完善与新闻媒体合作机制,加强自有媒体建设,建立各级联动和部门互动运行机制。完善江苏省体育局《健身气功》网页的建设与管理,设计建立健身气功省级微信宣传平台,开展特色宣传和主题宣传活动。
(五)强化发展重点,扩大推广普及领域
围绕“健康江苏”战略依托各地现有体育设施深化体医融合,以健身气功、太极、瑜伽等项目为主体,创建“运动养生馆”并逐步走向标准化。在健身气功推广策略上,将向学校推广作为重点,努力推进健身气功进校园,推动开展“一校一生一功法”活动,促使学校每个学生掌握一种健身气功功法,丰富拓展体育教育的内容,做好习练学生的注册工作。在原有的推广渠道上,积极主动与各级政府反邪教部门、教育部门和机关工委等合作,力争使健身气功推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
(六)拓展国际交流,促进对外开放发展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拓展健身气功理论、人才、产品等国际交流渠道,推动健身气功向更高层次发展。
搭建健身气功国际交流平台,邀请国际健身气功协会成员单位举办国际健身气功赛事和国际健身气功学术会议。加强国际间互动交流,通过表演展示、交流比赛、功法教学、科普讲座、骨干培训等推广模式,有效发挥健身气功在推广中国文化、提升国家形象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组织保障与主要举措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健身气功工作纳入省市县三级体育重点工作。健全健身气功管理机构,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法运行的健身气功管理体制和机制。实施政社分开,明确转移事项。逐步实现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双轨制(政府和协会)管理体制过渡。到2020年,所有设区市全部设立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并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可合署)。健身气功工作经费纳入省市县三级体育主管部门预算,建立健身气功科学管理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和问责体系。加强省健身气功协会自身建设,完善制度,力争创建4A以上协会。设区市健身气功协会全覆盖,县(市、区)级健身气功协会在50%以上。
(二)不断加大保障力度
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将健身气功纳入彩票公益金资助范围。用好国家发展资金及省配套资金,有力保障健身气功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活动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加对健身气功各项工作的经费投入总量,各市县经费投入要逐年递增。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关于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教育、体育等领域发展的精神,积极探索民间资本参与健身气功的发展,拓展资金渠道。
(三)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制定健身气功培养人才队伍计划。依托教育部门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加大健身气功骨干培养和人才储备工作,搭建健身气功高水平人才培养和教学培训平台,建立全省健身气功文化研究基地,完善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裁判员培训制度和课程体系。建立完善科研骨干培训制度,设置每年健身气功专项课题研究申报制度。实施健身气功段位制评定。推动健身气功和反邪教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鼓励更多高校成立大学生健身气功协会。不断将健身气功向大中小学推进,使全省10-20%的学校开设健身气功必修课、选修课和大课间活动。省、市健身气功推广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办公会议,商讨推广计划,检查推广效果,奖励先进。
(四)强化风险管控措施
坚持底线思维,有效管控风险。充分发挥健身气功在反邪教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支持反邪教组织和人员参与健身气功推广。进一步完善健身气功管理制度,加强健身气功的场地、活动方式、功法内容的监督力度。经营性站点要报当地防范办备案,确保所有健身气功站点依法管理、科学有序健康发展。将健身气功发展纳入无邪教创建内容,在全省巩固回归工作平台和警示教育阵地推广健身气功,广泛吸纳健身气功专业人员参与反邪教实践,使更多的健身气功指导员成为反邪教工作的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用科学文明的健身气功丰富邪教已转化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五)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将健身气功与媒体的联系纳入常态化工作中,强化与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合作,定时联系,有规律地报道我省健身气功的相关政策、活动开展、先进事迹等;利用省健身气功微信平台,宣传健身气功事业发展。编撰发行系列健身气功科普读物,举办健身气功科普讲座,开展“江苏健身气功行”等宣传活动,形成向上向善、科学健康、要健身不信邪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鼓励支持探索创新
对于符合标准的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实施星级挂牌制度,挂牌后每年按照评优标准实施星级浮动。对于健身气功发展有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推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健身气功相结合,建设健身气功管理资源库、服务资源库和服务信息平台。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在健身气功事业上的深度广泛应用,逐步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健身气功发展新形态。推进健身气功理论创新、站点创新、办赛模式创新等,积极支持健身气功产品创新。加强健身气功俱乐部和全国培训基地建设,探索健身气功俱乐部连锁发展模式。紧跟智慧城市、数字社会技术等新技术的发展步伐,促进健身气功资源的共享和高效利用。
本规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体育局协调省防范办、教育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体育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本地区健身气功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健身气功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落实保障、奖励、评估、检查等措施,加强领导,勇于担当,敢于问责,确保本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中心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