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036/2016-00858 分        类 政策文件 人事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16-08-04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职能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036/2016-00858
分        类 政策文件 人事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16-08-04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职能的通知

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职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4 17:55浏览次数:

苏体人〔2016〕30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现将调整后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体育局
  2016年8月3日
 

  省体育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宣传处)职能
  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和直属单位业务,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2.负责省委省政府部署工作的落实、督查工作;
  3.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体育问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4.负责省体育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及重要工作、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等工作;
  5.负责文电、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6.负责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保密、信访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7.负责局发文文稿的审核和局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8.拟订全省体育系统体育文化、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协调指导实施工作;
  9.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部署、检查、督察;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和宣传处:
  1.拟订全省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体育改革发展战略研究,统筹协调重要体育政策调研工作;
  2.起草体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合法性审核工作;
  3.组织局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省体育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4.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事务;
  5.制订体育宣传工作制度和政策,负责体育宣传舆论引导和重大体育新闻发布工作;
  6.综合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和新闻媒体采访的服务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职能
  1.拟订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
  2.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3.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4.指导协调全省群众性体育活动;
  5.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协调指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6.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的调查统计;
  7.指导全民健身工作,推行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除学生以外);
  8.组织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评估;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职能
  1.拟订全省竞技体育发展政策、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2.负责我省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青运会等重大国际、国内比赛的组织及备战工作,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组队及参赛工作;
  3.指导省优秀运动队训练、省优秀运动队业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注册审核工作;
  4.推进训科医管一体化,负责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注册、考核、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5.协调指导全省职业体育发展;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职能
  1.拟订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审核省级青少年年度竞赛计划及审定相关竞赛规程;
  3.拟订参加全国少年儿童比赛组队办法和奖励政策,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参加全国少年儿童竞赛活动;
  4.拟订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推进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建设;
  5.指导全省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活动营地、各运动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学生文化教育工作;
  6.配合教育厅有关部门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和监督全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职能
  1.拟订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体育产业发展和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局系统的经济活动;
  2.负责省级体育事业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执行、财务决算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指导开展财务人员培训;
  3.负责全省体育系统统计年报和其他省级相关统计工作,统筹协调全省体育产业专项调查统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
  4.负责局系统基建和专项维修项目的总体规划和投资计划,开展立项审核与申报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基建和专项维修项目的管理工作;
  5.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指导监督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
  6.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与局系统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省优秀运动队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局综合业务处(行政审批服务处)职能
  1.指导、协调、组织全省综合性运动会,管理和指导全省体育竞赛工作;
  2.指导全省体育科研工作,协调、组织重大体育科技项目研究及成果验收推广,负责局重大体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
  3.负责省体育政务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4.指导、监督全省经营性高危体育项目的管理工作;
  5.落实国家反兴奋剂工作政策规定,制订反兴奋剂工作制度,负责全省反兴奋剂管理工作,并依法指导对兴奋剂事件及相关人员的处罚;
  6.指导、协调、检查、评估省优秀运动队的文化教育工作,协调体育高水平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
  7.制订省体育运动项目纪录确认制度,确认省纪录的设立及撤销,公布省各项目最高纪录及申报全国纪录;
  8.负责一级裁判员的考核授予、一级以上裁判员的申报工作,负责省级和省级以上竞赛裁判员的选派,承担一级及一级以上裁判员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省一级运动员的技术等级授予、一级以上运动员的技术等级申报工作;
  10.负责全省从事射击竞技运动单位的资格审核及监督管理;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局人事处(外事处)职能
  人事处:
  1.拟订全省体育人才发展规划;
  2.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3.负责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4.负责全省体育教练员和局系统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
  5.负责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招聘录用、退役安置、社会保险、津贴奖励等保障工作;
  6.负责局系统安全保卫、扶贫、援疆援藏工作;
  7.负责出国(境)人员政审,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兼任社团职务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局系统统战、侨务、少数民族工作;
  9.指导全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人才流动服务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事处: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局系统涉外工作;
  2.制订并执行体育外事工作规章制度,拟订并协调实施体育对外交流计划及涉港澳台交流计划;
  3.执行局系统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台交流活动的报批工作,指导境外来访团组接待工作;
  4.负责局系统因公出国(境)证照办理、登记、管理工作,与省外办、省台办协调联系相关工作;
  5.负责管理局系统国际体育交流活动,协调开展国际友好城市体育交流工作;
  6.组织开展外事和涉港澳台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局离退休干部处职能
  1.贯彻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负责局机关、指导协调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3.会同离退休干部支部做好政治学习、文件传达、重要情况通报及参观考察活动的组织工作;
  4.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福利待遇,做好医疗、休养、文体活动、交通车辆等服务保障工作;
  5.做好经常性的走访和慰问工作,负责征询、反映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局机关党委职能
  1.统筹局系统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日常党务工作;
  2.负责局系统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工作,做好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双月报告会的组织工作;
  3.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教育、制度、监督等日常工作,查处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5.负责局系统外部审计协调和内部审计组织工作;
  6.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省体育局纪检监察室职能
  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督促监督驻在部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提出问责建议;
  3.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省纪委监察厅报告;
  4.经批准,初步核实、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线索、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5.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省体育局训练中心职能
  1.制订所属运动项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所属运动队训练管理、参赛、反兴奋剂、思想政治教育、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3.承担所属运动项目教练员、裁判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4.统筹、指导所属运动项目业余训练管理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5.承办所属运动项目国际或国内比赛,承接国内外体育团队训练;
  6.负责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公共体育服务,推进有条件运动项目职业化发展;
  7.拟订所属运动项目国际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
  (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职能
  1.制订全省射击、射箭项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射击、射箭运动队训练管理、参赛、反兴奋剂、思想政治教育、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3.承担射击、射箭运动项目教练员、裁判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4.统筹、指导射击、射箭项目业余训练管理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5.负责运动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工作;
  6.承办射击、射箭运动项目国际或国内比赛,承接国内外体育团队训练;
  7.拟订射击、射箭运动项目国际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
  (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职能
  1.制订全省足球运动项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足球运动队训练管理、参赛、反兴奋剂、思想政治教育、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3.承担足球运动项目教练员、裁判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4.统筹、指导足球运动项目业余训练管理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5.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系列活动;
  6.承办足球运动项目国际或国内比赛,承接国内外体育团队训练;
  7.负责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公共体育服务;
  8.拟订足球运动项目国际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
  9.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职能
  1.制订全省水上、海上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水上、海上运动队训练管理、参赛、反兴奋剂、思想政治教育、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3.承担水上、海上运动项目教练员、裁判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4.统筹、指导水上、海上运动项目业余训练管理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5.承办水上、海上运动项目国际或国内比赛,承接国内外体育团队训练;
  6.负责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公共体育服务;
  7.拟订水上、海上运动项目国际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苏棋院(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职能
  1.拟订全省棋牌运动项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棋牌运动队训练管理、参赛、反兴奋剂、思想政治教育、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3.承担棋牌运动项目教练员、裁判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4.统筹、指导棋牌运动项目业余训练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5.承办棋牌运动项目国际或国内比赛,承接国内外体育团队训练;
  6.指导各类棋牌赛事运动,普及推广棋牌活动;
  7.负责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公共体育服务;
  8.拟订棋牌运动项目国际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
  9.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总会秘书处职能
  1.拟订全省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规划、政策、制度,承担省级体育社会组织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省级体育社会组织筹备、申请成立、换届、年审等业务工作;
  3.对省体育局系统处级以下干部兼任省属体育社团、省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务提出任职建议;
  4.协助开展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指导各级体育社会组织举办俱乐部业余联赛,开展业余运动员等级评定工作;
  5.指导市、县(市、区)体育总会和省本级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6.开展与境内外体育组织的友好交往和国际(或地区)间体育交流活动;
  7.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职能
  1.负责局机关行政接待、公务用车、文件印制、报刊收发、会议会场、办公通信、医疗保健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五环大厦和五台山1-3号大院的物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3.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房屋维修基金的测算和审核工作;
  4.负责体育宾馆的经营管理;
  5.负责对江苏五环客运公司运营监管;
  6.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科学研究所职能
  1.组织开展有关学科的基础研究与成果应用,承担主管部门下达的社会发展相关指标评价、全民健身科研推广等工作;
  2.承担国家和省级优秀运动队科技攻关和科技服务任务;
  3.组织开展体育科研成果的应用转化,孵化可以在体育产业中应用的成果形式;
  4.承担省优秀运动队新技术专题培训及市级科研所科研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体育与科学》杂志发行与编辑工作;
  6.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职责
  1.承担省内举办的全国及全国以上竞技体育比赛的申办、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
  2.协助拟订全省体育竞赛发展计划及体育竞赛理论研究工作;
  3.负责我省举办的全国及全国以上体育项目竞赛裁判员的选派工作;
  4.协助做好省级及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工作;
  5.指导全省体育品牌赛事产品孵化、培育、推广、开发工作;
  6.负责全省体育竞赛的专业技能培训;
  7.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职能
  1.指导、协调全省奥运项目的群众性体育比赛和非奥运动项目(除棋类、技巧项目外)的体育比赛;
  2.承办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3.协助非奥运动项目(除棋类、技巧项目外)一级裁判员的培训和使用工作;
  4.开展全民健身咨询服务和新优体育健身项目的开发推广工作;
  5.协助做好本省参加全国各类群众性综合运动会和单项体育比赛的选拔、组队参赛等工作;
  6.负责全省健身气功的管理、指导与推广工作;
  7.负责全省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会的组织实施工作;
  8.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局青少年训练与反兴奋剂管理中心职能
  1.参与制订全省青少年训练发展规划和反兴奋剂管理规章制度;
  2.承担全省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工作,指导全省青少年体育教练员培训和培养工作;
  3.承担省级青少年竞赛计划规程制订、运动员教练员注册和赛事组织、督导、评估等相关工作;
  4.组织兴奋剂检查和违规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5.组织落实并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6.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装备中心职能
  1.承担省体育局部门集中采购工作;
  2.提供体育器材装备技术标准咨询服务和指导;
  3.承担局系统体育场馆建设及专项维修的代建工作;
  4.开展体育设施建设、体育工艺标准咨询、验收评定服务、体育场地认证咨询服务;
  5.承担局系统内固定资产管理、报废、变价处置和损失处置等工作;
  6.开展全省体育用品企业质量认证咨询;
  7.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职能
  1.开展全省体育产业基础调研统计、政策研究等工作;
  2.指导全省体育系统开展体育产业工作;
  3.提供体育产业发展技术咨询和专业服务,推进体育产业研究智库平台建设;
  4.承办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立项、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
  5.承办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申报、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省体育产业基地评选、过程管理和日常考评等工作;
  6.负责体育产业孵化、体育资源交易及体育科技研发等平台工作;
  7.负责省发展体育基金会秘书处工作;
  8.组织开展体育产业人才培训;
  9.组织实施全省体育产业专项调查统计工作;
  10、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局会计核算中心职能
  1.负责局本级、集中核算单位及纳入集中管理省属体育单项协会的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局本级、集中核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
  3.开展局本级、集中核算单位财务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建议;
  4.负责系统内委派单位会计业务工作;
  5.承办局本级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工作;
  6.负责财务会计资料归档保管工作;
  7.协助做好集中核算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完成年度决算工作;
  8.协助做好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9.协助做好局系统财务监管和集中核算单位财政检查、审计、监督及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10、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国际体育交流中心职能
  1.承担实施省体育系统年度对外交流计划,承办外事工作具体事务;
  2.提供局系统外事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国(境)外专家来华签证及签注手续办理工作;
  4.接待来访的国(境)外体育人士、团体、民间组织;
  5.承办国际双边或多边体育赛事、体育表演等体育交流活动;
  6.承办全省在国内开展体育业务参观、考察、交流等活动的服务工作;
  7.提供公益性涉外体育中介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
  8.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体育彩票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体育彩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省体育彩票管理的具体标准与规范并组织落实;
  2.负责全省体育彩票的产品培育、渠道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全省体育彩票销售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系统运营维护、数据管理、应急处理等任务;
  4.负责全省体育彩票市场管理,协助开展体育彩票公益宣传;
  5.推进体彩系统行风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市、县(市、区)体彩机构开展工作;
  6.负责解缴体育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承担市、县体彩机构发行费和全省销售网点佣金统计核算工作;
  7.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五台山体育中心职能
  1.拟订中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所属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和公共服务;
  3.承办各类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和大型文体活动;
  4.负责本单位所属设施的工程建设、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负责省体育场馆协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及相关服务;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体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职能
  1.拟订全省体育人才流动和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划和政策,承办全省体育人才交流、培训、招聘、推荐、测评、咨询等工作;
  2.承办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职业辅导、技能培训,退役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服务工作;
  3.承担局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运动员档案管理及各项保险等人事代理服务工作;
  4.负责全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好体育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培训师的培训、管理等工作;
  5.举办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6.组织优秀运动员、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7.协助做好运动员进队和退役材料审核及局系统教练员职称评审、援外等工作;
  8.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体育信息中心(省体育文化中心)职能
  1.协助拟订全省体育文化及信息化工作政策、规划和计划,指导、协调全省体育文化和信息化工作;
  2.协助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息安全等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全省体育文化信息工作培训;
  3.负责省体育局网站、基础网络的建设与运维,提供局系统信息化咨询、建设与维护服务;
  4.推进智慧体育建设,整合利用体育信息资源,推动成果的市场开发和运用;
  5.负责体育文物、史料的征集、整理、展陈和利用,江苏体育年鉴等文史刊物的编辑、印发;
  6.推进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组织开展体育文化宣传、教育、研究和创作活动,开展体育文化交流;
  7.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京体育学院,各市体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体育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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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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