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036/2015-00784 分        类 政策文件 青少年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15-12-01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江苏省青少年篮球校外活动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000036/2015-00784
分        类 政策文件 青少年体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15-12-01
标        题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江苏省青少年篮球校外活动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

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江苏省青少年篮球校外活动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1 11:21浏览次数:

各市体育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青少年篮球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青少年校园篮球活动的意见》
  (苏体青[2015]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青少年篮球校外活动中心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
  青少年篮球校外活动中心是指由当地政府资助或社会力量建设,以室内标准篮球馆和室外篮球场为主,以满足青少年在校外便捷、安全参加各类篮球活动和竞赛需要为目的,具有针对青少年身心特点的篮球体育设施及相应配套服务设施的公益性篮球活动场所。
  建立青少年篮球校外活动中心,是进一步提升我省青少年篮球场地设施条件水平,优化我省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丰富青少年篮球活动,增强青少年体质,发现和培养优秀篮球后备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篮球校外活动中心的创建工作,以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为根本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坚持普及与提高并举、新建与挖潜结合,不断推进篮球活动场地、体育组织和竞赛活动的协同发展。
  二、创建目标与任务
  2015年首批创建2—3个省级青少年篮球校外活动中心,力争通过3-5年努力,创建省级青少年篮球校外活动中心10个以上。通过创建工作,形成一批功能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青少年篮球活动中心,确保青少年篮球活动场地设施、组织建设、服务质量的明显提升。
  三、申报对象
  (一)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的现有体育场馆或青少年活动场所。
  (二)拟新建的青少年校外篮球活动中心。
  四、申报条件
  (一)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面向青少年开展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三)能够组织青少年篮球运动培训、活动、竞赛、夏(冬)令营等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活动,青少年体育活动年均参与达到2万人次;
  (四)基本实现与周边学校、社区等融合发展,社会效益较为显著,影响力持续增强;
  (五)可以有一个或多个篮球室内运动场馆,至少设置可容纳2片净高不低于7米的标准篮球场地,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六)具有不少于4片室外标准灯光篮球塑胶场地;
  (七)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体能训练房、接待室、储藏室、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医务室、商品售卖间等附属功能用房。
  五、完善服务与保障
  青少年篮球校外活动中心要服务青少年篮球活动开展,结合当地中小学特别是篮球特色学校篮球运动教育的具体内容、课程安排以及青少年篮球训练和比赛需要,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坚持普及性活动与提高训练均衡发展,规范各环节服务。广泛开展青少年篮球运动培训、活动、竞赛、夏(冬)令营等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活动,辐射周边的学校和社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预案,切实保证人员、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鼓励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明确与活动内容相关的操作程序、安全制度,培养学生安全运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申报程序和材料
  申报创建省青少年校外篮球活动中心应由省辖市体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报送至省体育局,省体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创建工作请示;
  2.开展创建工作具体方案;
  3.保障措施涉及的相关承诺文件;
  4.如有新建场地设施建设内容,需提供以下材料:
  (1)当地人民政府及地(市)级、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
  (2)项目建设或改(扩)建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3)当地发展改革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4)项目土地使用相关证明复印件;
  (5)项目当地规划部门意见;
  (6)项目设计方案;
  (7)项目概算表;
  (8)项目初步运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的项目、收费、开放时间等);
  (9)其他有必要的相关资料。
  七、创建补助资金
  对于建成的省级篮球校外活动中心,省体育局给予每个活动中心20万元的经费补助。
  八、工作要求
  青少年篮球校外活动中心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取得当地财政、教育、土地、住建、规划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应秉承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建设规模应以辖区内人口数量为基本依据,选址应位于学校附近或居民相对集中的区域。总体上具备功能设计合理可行,运行机制健全顺畅,场地设施安全实用,示范效应突出显现的特征。
  各单位须于2015年12月9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省体育局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414342067@qq.com)。联系人:薛松,电话:025-51889673,邮编:210029,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

  江苏省体育局
  2015年11月30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印发


附件下载:苏体青15-21扫描.doc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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