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036/2010-00364 | 分 类 | 政策文件 竞技体育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0-04-23 |
标 题 | 省体育局关于集训男子排球运动员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4000036/2010-00364 |
分 类 | 政策文件 竞技体育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0-04-23 |
标 题 | 省体育局关于集训男子排球运动员的通知 |
省体育局关于集训男子排球运动员的通知
南京、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镇江市体育局:
为切实抓好排球项目青年组队伍的组建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一批排球运动员进行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4月27日—2010年12月31日
地点:省体育局训练中心(南京市仙林大道169号)。
二、集训运动员名单
凡参加第十七届省运动会男子乙组排球比赛的运动员均属集训对象。为便于集训观察,本次集训将分批进行。第一批集训人员名单附后,其他批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集训要求
(一)集训运动员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到:运动员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家庭户口簿原件(单页或集体户口无效,如运动员现在是集体户口,需提供转入前的家庭户口簿原件)、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和2寸免冠照片。
(二)集训运动员自备训练、生活和学习用品。
(三)集训运动员请于4月26日下午5时前到省体育局训练中心聚仙楼报到。其它批次运动员请按照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通知的时间报到。
(四)集训运动员每人每天交伙食费6元,其它费用由省体育局负担。
(五)集训运动员须按时报到,不得请假。未按时报到或不参加集训的按第十七届省运动会规程总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请相关市体育局协助运动员做好请假工作,以便及时到达集训地点参加集训。
附件:集训运动员名单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集训 运动员 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2010年4月23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
集训运动员名单
南 京:赵一都、胡皓煜、沈传奇、林 臻、杨天缘
徐 州:李 宇
常 州:杨万慈、于 博、温道圣、徐 朋
苏 州:李 童、吴亚威、卓 通、唐丕晟昱、李 梓、
王 卫
南 通:储呈宇
连云港:王 恒
淮 安:黄 操、戴华强、魏加财、唐 朝
镇 江:于垚辰、孙 洋、王 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