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036/2008-00859 分        类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08-10-21
标        题 第五届“红旗杯”江苏省象棋、围棋公开赛规程
索  引  号 014000036/2008-00859
分        类 政策文件 群众体育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08-10-21
标        题 第五届“红旗杯”江苏省象棋、围棋公开赛规程

第五届“红旗杯”江苏省象棋、围棋公开赛规程

发布时间:2008-10-21 00:00浏览次数:

第五届“红旗杯”江苏省象棋、围棋公开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镇江市红旗青少年棋类俱乐部

              镇江棋院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2008513日,镇江市。

四、参赛单位:江苏省各市学校、俱乐部和训练点。

五、参赛办法:

1、以学校、俱乐部和训练点为单位,每队报一名领队、五名以上运动员加报一名教练,运动员人数不限。

2、年龄分组规定要求:

a、少年甲组:19901992年出生;

b、少年乙组:19931995年出生;

c、儿童甲组:19961997年出生;

d、儿童乙组:19981999年出生;

e、幼儿甲组:2000年出生;

f、幼儿乙组:2001年出生;

g、幼儿丙组:2002年出生。

六、竞赛办法:

1、各组分别进行男、女个人赛。并设儿童甲组、儿童乙组、幼儿甲组、幼儿乙组、幼儿丙组五个团体。

2、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赛制和轮次。参赛人数较少的组别可合并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3、围棋少年乙组以上的比赛采用1小时包干制,象棋儿童甲组以上组采用30分钟包干,其他各组根据赛程临时加钟限时。

4、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棋类竞赛规则 。

七、竞赛日程:

各参赛队于430日下午500前到镇江党校报到。晚上700领队、教练、裁判长会议。具体日程安排如下:51日上午两轮,下午两轮;52日上午两轮,下午旅游;53日上午一论,下午各队离会。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的组分别递减一名。

2、团体奖录取前六名。各组设团体奖杯一座。团体由成绩最好的两男一女组成,计算名次分总和,少者列前,若相同看个人最高名次而定,人数不足的加竞赛组别男或女的最后一名计算团体成绩。

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根据江苏省棋类协会的业余等级条例,颁发级位证书。

九、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于420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寄江苏棋院(南京五台山16号,邮编:210029;电话:02583939486,传真:02585065635)和赛区:镇江市红旗青少年棋类俱乐部(镇江市观音桥巷20号;邮编:212001;电话:05118440516082199730  传真:051184405160)。

2、逾期报名或参赛人员有变动,如弃权、换人等,需经举办单位批准,并收取变更费每人50元。

3、报名单要填写完整随队家长请务必在报名单上注明以便安排宿食。各队宿食必须服从大会统一安排,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经费:

1、各参赛队往返旅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食宿由承办单位安排,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60元,(三人间);80元(二人间)。报名时务必预订房间。运动员报名费每人100元,团体报名费每项每组100元。

2、竞赛、裁判、奖励等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名单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08年江苏省少年儿童国际象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

二、日期与地点

   2008 8 5日至10日 在淮安市楚州区举行

三、承办单位

    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政府

四、参加单位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淮阴、连云港、盐城、徐州、宿迁。江苏省棋类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可自费参加比赛(团体会员单位需在赛前交纳会费,否则不允参赛)。

五、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规定:各组可报男、女棋手各一名,幼儿组报名人数不限。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一名。

2、年龄分组规定:

少年甲组(18岁以下,9092年出生)

少年乙组(15岁以下,9395年出生)

儿童甲组(12岁以下,96-97年出生)

儿童乙组(10岁以下,9899年出生)

幼 儿 组(8岁以下,2000年以后出生)

3、各单位如有要求增加规定人数之外的运动员参赛,食宿费自理。幼儿组一律自费。

4、参赛人员每人须交纳30元报名费。

5、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凡按年龄划分组别的项目,不得越组参赛。

六、竞赛办法

1、各组别分别进行男、女个人赛。

2、比赛视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轮次,采用循环制或积分编排制。

3、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7年国际象棋竞赛规则》。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七人的组别递减一名。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寄江苏棋院(南京市五台山1-6号,邮编:210029,电话:025-86608792 传真:02551888635)和赛区体育局。逾期报名作弃权处理。

2、报名后若参赛人员有变动,如弃权、换人,需经大会批准,每变动一名需交30元。报名后,若无故不参赛,则负担竞赛包干经费。

3、各单位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注明棋手的注册证编号。报到时,凡少儿运动员均须交验运动员注册证。

九、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名单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体育局。

 

 

  

 

2008年江苏省少年儿童象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

二、日期与地点

   200871419日在镇江市举行。 

三、承办单位

    镇江市人民政府。

四、参加单位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淮阴、连云港、盐城、徐州、宿迁。江苏省棋类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可自费参加比赛(团体会员单位需在赛前交纳会费,否则不允参赛)。

五、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规定:各组可报男、女棋手各一名,幼儿组报名人数不限。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一名。

2、年龄分组规定:

少年甲组(18岁以下,9092年出生)

少年乙组(15岁以下,9395年出生)

儿童甲组(12岁以下,96-97年出生)

儿童乙组(10岁以下,9899年出生)

幼 儿 组(8岁以下,2000年以后出生)

3、各单位如有要求增加规定人数之外的运动员参赛,少甲、乙组,儿甲、乙组均限增报1人,食宿费自理。幼儿组一律自费。

4、参赛人员每人须交纳30元报名费。

5、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凡按年龄划分组别的项目,不得越组参赛。

六、竞赛办法

1、各组别分别进行男、女个人赛。

2、比赛视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轮次,采用循环制或积分编排制。

3、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七人的组别递减一名。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寄江苏棋院(南京市五台山1-6号,邮编:210029,电话:025-86608792 传真:02551888635)和赛区体育局。逾期报名作弃权处理。

2、报名后若参赛人员有变动,如弃权、换人,需经大会批准,每变动一名需交30元。报名后,若无故不参赛,则负担竞赛包干经费。

3、各单位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注明棋手的注册证编号。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注册证。

九、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名单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体育局。

 

 

 

 

2008年江苏省少年儿童围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

二、日期与地点

    200881318日在常熟市举行。

三、承办单位

    常熟市人民政府

四、参加单位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淮阴、连云港、盐城、徐州、宿迁。江苏省棋类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可自费参加比赛(团体会员单位需在赛前交纳会费,否则不允参赛)。

五、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规定:各组可报男、女棋手各一名,幼儿组报名人数不限。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一名。

2、年龄分组规定:

少年甲组(18岁以下,9092年出生)

少年乙组(15岁以下,9395年出生)

儿童甲组(12岁以下,96-97年出生)

儿童乙组(10岁以下,9899年出生)

幼 儿 组(8岁以下,2000年以后出生)

3、各单位如有要求增加规定人数之外的运动员参赛,各组可增报一名,食宿费自理。幼儿组一律自费。

4、参赛人员每人须交纳30元报名费。

5、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凡按年龄划分组别的项目,不得越组参赛。

六、竞赛办法

1、各组别分别进行男、女个人赛。

2、比赛视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轮次,采用循环制或积分编排制。

3、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2002年围棋竞赛规则》。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七人的组别递减一名。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寄江苏棋院(南京市五台山1-6号,邮编:210029,电话:025-86608792 传真:02551888635)和赛区体育局。逾期报名作弃权处理。

2、报名后,若参赛人员有变动,如弃权、换人,需经大会批准,每变动一名需交30元。报名后,若无故不参赛,则负担竞赛包干经费。

3、各单位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注明棋手的注册证编号。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注册证。

九、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名单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体育局。 

 

 

 

 

 

 

第五届江苏省少儿围棋段位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江苏棋院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8611

地点:江苏棋院

四、参加单位: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淮安、连云港、盐城、徐州、宿迁、江苏棋院少儿队共14个单位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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